出轨军人老婆,会被判刑坐牢吗?

这几天看到吉林省敦化市的一个案件,被告马某明知女方是军嫂而与其同居,后被人民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很多人都听说过重婚罪,也听说过破坏军婚罪,但具体情况下什么行为会触犯这两个罪,还存在一些疑惑之处。

破坏军婚罪实际上是重婚罪的一个特殊法条,要了解破坏军婚罪,可以从重婚罪入手。

我们先看看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看一个案例:

大学生小刘刚毕业去找工作,遇到一个富婆,富婆看这个大学生五官清秀,身体结实,就想老牛吃嫩草,说你跟我在一起吧,包你少奋斗三十年,小刘思考再三,觉得安逸舒适的物质生活比爱情更宝贵,何况跟富婆也未必不能培养出感情嘛,于是欣然答应。

第二天富婆让司机开着一辆别克商务车带着小刘去民政局登记,路上富婆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跟小刘说,小刘啊,我忘跟你说一个事儿了,我和我那个死男人闹离婚好几年了,离婚证一直没办下来,你不介意吧?刚踏入社会的小刘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当下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就大度地说不介意,你真心对我好就成。

两个人到了民政局登记,富婆跟“死男人”的结婚登记在二十多年前了,结婚登记网络信息没显示出来,于是两个人就顺利登记结婚。

小刘如愿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然而一年后,富婆的前任老公为了跟富婆争夺财产,打听到富婆竟然找了个小白脸结婚,心里暗笑,黄脸婆你也有今天,当下拿起电话拨通公安电话举报富婆涉嫌犯重婚罪。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富婆和小刘涉嫌犯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

小刘知道自己犯罪后觉得自己冤死了,他极力辩解说自己又没结过婚,跟富婆是头婚,怎么会犯重婚罪呢?司法机关听了小刘的辩解后,认定小刘和富婆都构成重婚罪。

第一个问题:小刘明明是头婚,为什么犯了重婚罪?按字面意思,重婚不是指重复婚姻吗?小刘又没有重复结婚。实际上,小刘正是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里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重婚罪的性质上,他跟富婆是一样的。

第二个问题:如果小刘没跟富婆领证,只是跟富婆生活在一起,还构成重婚罪吗?

这就要厘清一个概念了,《刑法》此处规定的婚姻,包括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法律婚姻即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事实婚姻指虽然没有经过登记,但事实上形成夫妻关系,比如以夫妻之名同居,在普通人的认知下具有夫妻的实质关系。

无论法律婚姻还是事实婚姻,都构成重婚罪的要件。所以如果小刘和富婆以夫妻之名同居,仍然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只是偶尔见见面开开房,没有生活在一起,一般不会认定为同居状态,不构成重婚罪。

第三个问题:如果小刘不知道富婆结过婚,或者误以为她已经离婚,还构成重婚罪吗?答案是否定的。重婚罪要求主观上存在故意。自己已经有配偶又跟他人结婚的,当然存在故意,这项认定没有难度。只有像小刘这种自己没结婚,但对方已经结婚的,才需要认定小刘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只有当小刘“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时,才构成重婚罪。如果小刘不知道实情,那么他本人也是受害者,则不应当被认定为重婚罪。

说到这儿,重婚罪也就清楚了。

出轨军人老婆,会被判刑坐牢吗?

再说破坏军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总结三点:第一,跟重婚罪一样,破坏军婚罪也要求主体具有主观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第二,强调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如果是退役军人的配偶,则不适用该条法律。第三,破坏军婚罪中明确规定,“同居”和“结婚”都构成此罪,这跟上面重婚罪讲的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对应。

举个例子。张三隔壁搬来一个女邻居,青春靓丽、肤白貌美,名叫冰冰——实际上是一名现役军嫂。单身三十年的张三蠢蠢欲动,想利用近水楼台之便跟对方制造点罗曼蒂克故事。

从这开始,如果张三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冰冰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那他无论跟冰冰发生到哪一步都不构成破坏军婚罪。(法律上的配偶特指已婚男女,可以是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婚姻,但普通男女朋友关系通常不属于配偶)

如果张三知道冰冰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但依旧按捺不住心中那把火,时不时跟冰冰聊骚,甚至偶尔发生关系,但没有同居,没有在一起生活,他会被认定为破坏军婚罪吗?一般来说不会。

最后,如果他明知冰冰是现役军人配偶而跟她同居,那定为破坏军婚罪是没跑了。

读到这儿,肯定有人发现问题了,说张三就算知道冰冰的身份,他只要不跟她同居或结婚,一直保持偷情状态不就没事了吗?“通常情况下”是的。出轨并不入刑,乃至《民法典》也只是抽象地规定夫妻之间有忠实的义务,没有对出轨、偷情等现象进行规定。所以如果张三只是偶尔和冰冰偷情,的确很难进行刑事处罚。但假设冰冰的丈夫发现他们的奸情,可以上报部队,一般部队会对张三进行破坏军婚的警告,会产生一定威慑作用。

当然,这里还要再补充一下,没有同居并不是绝对地不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婚姻罪。尽管没有同居,但如果双方具有社会意义上的夫妻实质关系,比如生活、经济上的密切依靠,比如怀孕、堕胎、生育子女等,司法机关一般也会认定其符合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

军人身份特殊,他们舍身保家卫国,军人的婚姻关系着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依法保障军人的婚姻家庭。

有人要问了,对比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的法条,表面上看差别不大啊,怎么看出对军人婚姻进行特殊保护了?

首先,法定刑上限不同。重婚罪的法定刑上限是二年,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上限是三年。破坏军婚罪的量刑一般更重,这是明显的不同。

其次,在司法实物中,重婚罪案件除非影响非常恶劣,通常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会判处缓刑(不用),但破坏军婚罪的刑罚一般不适用缓行。

综合来讲,破坏军婚罪的刑罚比重婚罪更重。

出轨军人老婆,会被判刑坐牢吗?

最后说点个人感想:婚姻不是儿戏,无论跟谁结婚,都要慎重履行忠实义务。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即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原则上),我个人认为如果一段婚姻实在经营不下去,合理地试图离婚是没错的,但欺骗和背叛则是另一回事,轻则受道德谴责,重则触犯法律。

婚姻大事,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