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我市全面推行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并确定225个病种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病种,以进一步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资源的整体利用率。

“家人有个小毛病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前几天,母亲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起了一身疹子,当即开车接上母亲去医院,由于看病的人太多,拿上药已经快中午1点了。”市民王女士对记者说,因为母亲年龄大了,担心她的身体,所以选择了一家大医院,但大夫接诊后说只是*麻疹荨**,其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会更方便快捷。

据了解,为了引导老百姓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理念和就医习惯,近年来我市在实施分级诊疗的同时,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提升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市民的就医观念也在逐步转变。

市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此次我市全面推行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旨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进一步引导市民合理有序就医。我市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将结合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诊疗特色,根据全市公布的225个分级诊疗病种,确定本医疗机构有救治能力的病种。其中,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0个病种;二级中医医院、专科医院不少于50个。

本次我市公布的225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包括足月自然分娩、婴儿腹泻、手足口病、直肠癌、卵巢良性肿瘤、膀胱肿瘤、过敏性紫癜、急性喉炎、大叶性肺炎、老年性白内障、高血压病、冠心病、上呼吸道感染、声带息肉、胃十二指肠溃疡、阑尾炎、肠梗阻、胆囊结石、肾盂肾炎、乳腺脓肿、卵巢囊肿、骨盆骨折、中度烧伤等。

市卫健委要求,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时,应了解其在下级医疗机构诊疗情况;对越级首诊的患者,有责任告知其分级诊疗流程、分级诊疗基本医保政策,并尊重患者的自主择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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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同晚报
记者: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