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工程建设遍地开花,呈井喷式扩张。而投资方的建设管理水平不足以应对工程专业的发展变化,我国便开始从西方引进工程监理制度。何为监理?简而言之就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督管理工程的单位。监理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并非劳务或者建设成果,主要服务为:“三管、三控、一协调”。(三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三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一协调:组织协调。)
从国家的层面引进监理制度,基于一种美好的愿景,寄望于监理单位能发挥所长,整顿行业乱象,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监理的责任,为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如今的现状是:(1)建设单位瞧不上监理,认为花钱请监理无非就是工程属性必须委托监理;(2)施工单位厌恶监理,监理一旦在工程上管理严格,施工单位就认为监理好吃懒做还吃拿卡要(3)监督单位拿捏监理,因为现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他都惹不起。

个人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
(1)监理单位自己烂泥扶不上墙。监理单位投标标书的技术人员履历有多漂亮,现场实际配置的人员就有多寒碜;人家业主真金白银给的监理服务费,你回报人家的只有只有更少没有最少。监理单位的项目部也存在层层转包的现象,以总监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公司坐收管理费的乱象众生。利润遭到一层层盘剥,项目部底层人员的工资很低,所有也只能招到没有学历的老头或者没有经验的实习生。你说,这样怎么做好服务!!
(2)业主单位不重视监理。大多数业主单位对成本压缩得很厉害,尤其在监理服务方面,一平方几块钱就想请一个监理单位,往往得到的只能是一个资料监理。监理人员现场办公食宿按理来说,应该由建设单位来承担,可众多得建设单位扪心自问,你们谁安排了现场监理得办公食宿?最后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唯有舔着脸去施工单位项目部吃饭和住宿。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你吃住都消费人家施工单位的,叫你在现场如何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责呢?
(3)绝大多数施工单位不把监理人员当回事。原则上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进入下一道工序前,需要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道施工程序。可现场的做法往往于规范相违,施工单位最多钢筋验收打个电话通知监理验收,其他什么分项工程等完成整个分部工程申请验收。强条归强条,大不了到时再磨一磨总监或者建设单位就完了。
(4)监督管理的缺失。监督部门心里都清楚,现场监理人员如何沦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也通过抽查五方主体责任是否缺失,但抽查整改毕竟没有掐到痛处。眼看着监理单位继续沦落,只能继续削弱监理的重要性,通过颁发条文出台各种非必要监理工程的条件,强化增加建设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往后会越累越鸡肋,除了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民间投资的项目除了大规模住宅、公共建筑都可以不聘请监理单位。
按目前建设行业的发展,或许往后监理单位会在建设五方主体中消失,取而代之的各种综合咨询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