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
我是山东一个工厂的老板,2019年的时候,一个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向我推销原材料,那时我受其蒙骗,交了140万定金,结果,她只给我发了40万的货,注销了公司,拿着剩下的100万跑了。
我知道后,立刻报了警,可是已经4,5次了公安和检察院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解决这个事,并且以各种理由想要推脱这个问题,我在公安厅投诉了很多次也没有用,想问问网民朋友们该怎么办?
二、回答
首先,对你的遭遇与损失,表示同情。
有一种极端行为,就是在受到辱骂、殴打时,许多人将自己还手殴打对方的行为,自我认定为“正当防卫”,认为这是属于私力救济,用私权对施暴者进行惩罚。
对于法律认定的“互殴”,不但不予理解,反倒认为是办案人员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这种应当依靠公权力来解决的问题,就不应当通过私权来对对方进行“惩罚”或“处罚”,不然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大家纷纷利用私权解决纠纷,用拳脚来解决矛盾。
而你,却是陷入了另一种极端。将一个买卖市场行为,主观认定为经济犯罪,并且这种错误认识,从2019年一直持续到现在,长达数年之久。
市场行为、经济行为,合同违约、不按约履行的行为,完全可以依靠民事诉讼的途径来救济,你完全可以去起诉对方,让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进行违约赔偿。尤其是在第一次报警,警方不认为是犯罪的时候。
那时候,对方刚刚注销公司,也许财产还没来得及转移,或者刚转移不久,还有机会进行诉前保全,或是判决后及时执行。
如果民事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有主观占有的目的,也会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来侦查的。
这样有了法院的背书,公安机关也可以循线帮你找回公道。
也许你会问,为什么公安机关不直接介入侦查。这是因为国家有相关规定,对于民间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得随意插手。
让本应该由市场调节,由民法调节的经济行为,经公安机关介入后,由公权力来干预经济行为。这样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市场的正常运转。
很久以前,就有公安机关违规插手民间借贷、插手民间合同纠纷,导致群众错误受到刑事追究,错误被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错误被羁押。
给群众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对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有合同履行不到位,或者合同违约行为,公权力就出来大肆干预,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按你的说法,这些年来,你去公安、检察院,用到省厅都投诉过许多次,按照现在的执法、司法环境,一定会相当重视你的诉求,进行初查。
那么公安司法机关一定是没有发现犯罪线索,才无法刑事立案。
公安和检察院两家帮你把过关,如果你还信不过,问网友怎么办,确实网友也很难帮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