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请居家保姆的人,都会经历下面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般是保姆到岗后一到三个月。
雇主宽容有理,对保姆和颜悦色。保姆勤勤恳恳,辛劳卖力,对雇主说的话铭记心里,展现自己的憨厚一面。这个阶段,基本有些小问题,客户指出来,保姆马上就会改,即便改不了也会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双方关系比较和谐。
第二阶段,第三个月到半年。
雇主说些客气话,也来了这么久了,我们都是有感情的,你不是保姆,也是我半个家人。然后保姆,嘴巴笑笑,自己怎么可能是家人。
但是,每天都做同样的事情,保姆也有些乏了。在雇主看不到,或者不注意的地方偷点懒吧,反正雇主不是说是家人吗?对自己家人就不要那么苛刻了,该多休息就多休息下。
第三阶段,半年以后……
雇主有些不满,怎么和保姆说了几次的事情,还是记不住啊,心里一肚子气,又不好发泄出来。每个月给钱都是按时给,一分钱都不少给,保姆怎么做事就越来越懒,越来越不听了。
保姆心里也不舒服,都侍候你这么久了,都一年了,你也不给我加点工资啥的,还老是抱怨,凭什么?不就是碗有时候洗不干净,地好久没拖了吗?我自己家也这样,一周拖一次就不错了。还要我天天拖?
还有不就是我喜欢吃辣的,你们不喜欢吃吗?我做个饭,偶尔按照我自己口味做下,就不行吗?口口声声说把自己当家人,你有对家人这么埋怨的吗?所有事情都听你的?就不能就下我的口味?
双方的矛盾开始越来越多,甚至保姆直接怼雇主,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我觉得这样做家务才对,你说的不对,你又不会做家务,要听我的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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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的一个保姆就是如此,头半年的相敬如宾,接着是半年的小磕小碰,最后第二年就变成了明争暗斗,最后就是干脆撕破脸皮,说我就是这样的,言外之意要雇主习惯她的家政风格。
当然,在保姆屡次拒绝我亲戚一家的合理家政要求,中午还要雷打不动的两个小时午休,晚上做饭也都是按她的心情来做之后,亲戚说了她们不喜欢吃辣,可是她偏要说我们老家的人都喜欢吃辣,吃辣对身体好,怎么说都不听。
最后我那亲戚忍无可忍,直接暗地里找家政公司约了另外一个家政阿姨,宁愿在她的基础上加500块一个月,也不要她做了。
我亲戚下午和她说,请她带着所有行李离开,接下来半个月的工资也会照付,还会给她1000块的路费,另外一个保姆第二天就会来上班。
那保姆震惊之后,大发雷霆,说是绝对不会走,凭什么要赶她走。这样走了,她不是没有面子,而且下份工作都没着落,她绝对不会走的。我亲戚强势表达,如果她不走,就会请保安过来,强行赶她出小区,她再滞留就是非法了。
那保姆哭着闹起来,先是说你们没有良心,接着开始威胁,说老乡很多,要我亲戚小心点。后来又不停打电话,一方面叫她儿子、老公过来,一方面还绕着弯找到另外一个要来的阿姨,说不要那阿姨过来了,她还会继续在这里做下去。
看着她继续在家里哭嚎,电话里开始喊人,一副要把事情闹大的样子,我亲戚果断叫了保安,并立刻报了警。
警察把我亲戚和那保姆及她的家人带去了警察局,那保姆的儿子先是大开口,说要赔偿各项损失费,要我亲戚支付她妈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接下来半年的打工费,合计好几万块钱。接着又说我亲戚也没给她买五险一金,要赔偿她十几个月的五险一金的钱,合计要赔付十几万。
警察说,这种家政,属于临时工的劳务报酬,不是那种合同职工,你们不要瞎套。
而我亲戚态度很坚决,自己已经仁至义尽,多给半个月的工资,还给1000的路费,除开那之外,不会再多赔付一分钱。
最后调解了足足四个小时,还是按照我亲戚的方案来。
因为如果继续扯下去,保姆她并没有扣税,而按照劳动法要求,劳务报酬单笔超过4000元,是要扣除金额的20%作为税收的……而保姆就要自己补缴两万的税……最后保姆弄清楚后,连忙同意警察的调解方案,并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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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保姆,在第一个月就开始坚持自己的做法,并对雇主的意见不予采纳还冷嘲热讽,可见的确内心有小脾气,个性似软实硬,绝对受不得委屈的主。
估计要是真做长了时间,绝对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会比我亲戚那个保姆更难搞。所以,为了一家的安全起见,早点送走吧。
另外居家保姆真的是很难找的,那种个性好的,服务意识强的保姆真的太难找。而且即便有,也早就被其他人家给抓住不放了,不会跑到你家来打工……
所以,个人觉得没必要弄居家保姆,如果家里有老人的,或者长期在家的,都可以请小时工做家政。
如果非得要居家保姆,还是要过段时间换下,这也是为了自身家庭的安全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