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车辆违章了,不仅要缴纳罚款,程序还特别糟心。这时候,很多人想着找朋友销违章,却不知道自己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问题,不仅不需要开口求人,而且省下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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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车辆违停被贴条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的规定而做出的,贴条的行为性质是行政处罚,拍照是为了留存违停证据,证明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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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当场贴条的机会
如果你发现交警正准备对你的停车行为进行拍照(证明你不在现场),你只需要迅速拉开车门,回到驾驶位置,正常驶离就可以了。因为如果照片上如果有驾驶员,是不能作为违章来处理的。
如果交警正准备给你的车贴条,你可以边打开手机的录像功能(最好设置有快捷方式),边告诉交警你临时停了一下现在马上离开。如果交警仍然执意贴条,那么这段录像就可以作为申诉和复议证据。因为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应该是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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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的行政复议
在很多情况下,条被贴的很冤枉,比如去附近商店买瓶水,下车和熟人打个招呼,停车去个洗手间,严格来讲,这些情况下交警贴条处罚是没有依据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罚款的依据是“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因此如果你仅是临时停留,通过行政复议是可以消除该项违章的。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属于行政复议的一种。车主对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出的裁决有疑问,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接到申诉后60天之内做出复议决定。
因此在被贴条之后,应在60天内向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相较于行政诉讼而言,行政复议程序简单、便捷,因此建议采用行政复议。在申请复议之前,应当先将罚款交上。然后向区\市政府法制室提交复议申请书及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等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件和其他证据材料(比如,违停地点的商铺的证明你系临时停车的证言、行车记录仪、监控录像等)。接下来,法制室会给你一个受理通知书,表示你的案件被接受了,开始进行了。接着,可能会召集你和执法民警,对你们的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最后,法制室会根据证据及你的陈述和辩解进行判定,决定撤销或行政处罚,对结果不服的,你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我们要遵章守法,不违反交通法规。其实,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哭大脑不但不能取消罚单,而且容易被指控“妨害执行公务”。学习相关法律依据,自己用知识解决问题,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