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乱象为何频出?如何维权?

暑期工乱象为何频出?如何维权?

每逢暑假,不少大学生选择做暑期工。近日发现,社交平台上不少有过暑期工经历的大学生吐槽“暑假千万别打工”“暑期工全是陷阱”。有的用人单位招工时明明承诺了“高薪”,但实际却用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待遇。有的用人单位仅把暑期工当作短期的廉价劳动力,完全忽视其应有的劳动权益。

暑期工用工乱象为何不断?如何才能维护暑期工权益?

事件

大学生暑期工分拣装卸快递周薪仅100多元

今年6月,高考结束准备上大学的四川省宜宾市的肖梓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招聘暑期工的消息,工作地在位于郊区的物流园区,做分拣、装卸快递的工作。肖梓和同学5人一起相约前往打工。几个抱着“体验一下顺便挣点钱”想法的青年,没想到却被狠狠“泼了一盆凉水”。

“当时说好的是15元一小时,一星期工作5天,工资周结,每天工作时间是凌晨两点到下午一点。食宿全免,每人每天交10元的水电费就可以,算下来一星期能挣差不多800元。”肖梓说,招工时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让他和小伙伴们觉得挺不错,所以欣然同意,短期培训后就上岗了,没想到实际待遇却和对方承诺的完全不同。

肖梓回忆说:“第一周去领工资的时候,我发现原本预计800元的工资到手只有100多元:原先只有每天10元的水电费结果成了水电、保险、食宿等费用,加起来一星期扣了200多元,但实际并未给我们办理任何保险;工作了5天,结果说我打卡成功只有3天,关键在于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要打卡;每天不是按照原定的11小时计算工时,而是直接扣除了我们吃饭和休息两个小时时间。”

肖梓等人拿到第一周的工资后,深感不忿。后来,他们找到了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帮助他们要回了“莫名被扣除部分”的工资。

交了百元押金被要求再拉20人,没拉够押金不退

来自江西省南昌市的大学生张历在兼职群中看到一家公司的招聘,工资为每月3000元,每周只用工作3天而且工作轻松,但具体做什么要面试才知道。

“待遇高又轻松,自然想去试一试。”张历说,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他来到了一个居民楼里,上面没有任何招牌。负责接待的人告诉他,确定工作前要先交100元押金。交了押金后张历却发现不对劲。“对方告诉我要再拉20个人过来才给安排工作,没拉够之前押金不退。”张历说,“就这样,我白搭了100元和路费,最后什么也没赚到,而那个兼职群没几天就解散了,之后再去找已人去楼空。”

分析

暑期工性质有争议

学生暑假打工不被劳动法保护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克扣暑期工工资的情形时有发生,克扣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而这些扣工资的情形,在暑期工领薪前往往没有任何相关说明。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称,我国现行司法实践多认为学生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导致学生利用暑假打工的现象得不到劳动法保护,而只能依据当事人自由约定来确定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依法达成的约定也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应当信守约定。在实现明确约定报酬和扣除事由的情况下,违反约定任意扣除,构成了违约行为。学生有权要求单位继续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海明看来,暑期工的就业性质是有争议的,学校组织的和学生自主的暑期工法律关系也有差异。如果是学生自主的暑期工,且与学生本专业关系不大,由劳动法调整比较合理。此时,应严格按照工资保障的法律制度,保护暑期工的权利。如果学生暑期工作的重点不是赚取报酬、补贴学习和生活,而是通过实习获得专业经验,那么则不宜适用工资保障的规则,但仍然应适用教育部关于实习的报酬和补贴规则。“此外,这种承诺与兑现不一致的情况,关键不是是否构成了克扣工资,而是契约是否遵守的问题。学生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应该有多重途径可以救济其报酬权利。”李海明说。

说法

高薪引流后坐地杀价,属于典型的招聘欺诈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业务研究会委员刘伟告诉记者,部分招聘单位通过在招聘平台上发布高薪信息的方式对求职者进行引流,然后坐地杀价,或者巧设各种名目进行克扣,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招聘欺诈,严重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

对于中介介绍暑期工时既拿介绍费又拿工资差价的现象,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杨认为,职业中介在收取介绍费后,又私自扣除暑期工的劳务费,侵害了暑期工的合法权益。“黑中介的存在会干扰到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学生或求职者应聘找工作或实习带来不方便和不确定性。招聘平台公布的信息应当是公开和透明的,并且在具体和求职者进行沟通和职业介绍时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关于劳务费的支付周期,郭杨称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一般由劳务提供者与用工单位在劳务合同中自行约定,以小时、日、周、月等时间周期为单位定期结算均可。由于暑期工提供劳务的时间往往较短,因此应当尽量与用工单位约定较短的结算周期,可以有效防止拖欠劳务费的行为。

解惑

为何暑期工用工乱象会长期存在?

专家认为,暑期工用工乱象会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学生维权困难,黑中介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和处罚。

郭杨说,维权难点在于,若无劳务合同,难以证明暑期工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招聘广告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企业的承诺,也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劳务合同为准,因此暑期工尽量要签订劳务合同,并且应注意核对招聘广告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暑期工维权的成本往往比较高,比如劳动监察部门有可能基于暑期工和用工单位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的考虑而不予处理,去法院起诉则面临诉讼周期过长、且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经济压力,加之暑期工的工资金额相对较低,很多人最后很可能不得已选择放弃维权。

如何治理暑期工用工乱象?

暑期工用工乱象的长期存在是源于多方面的原因,要想进行治理必须多管齐下。

招聘单位即企业方应当严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加强用工合规管理,按照和求职者约定的薪酬标准发放劳动报酬,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克扣。

人社局等主管部门则应当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于恶意克扣暑期工薪酬的行为严厉惩处,除责令补发外还应当依法作出罚款、整顿等处理。

作为提供招聘信息的用工平台在发布招聘信息时也要尽量做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如发现招聘单位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及时停止向其提供招聘服务,甚至还可以设立“黑名单”制度,将缺乏诚信原则的招聘单位从合作客户中予以剔除。

企业应严格落实今年8月1日实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相关部门应改变暑期工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完全不受劳动法保护的裁判实践状况。

此外,学校和市场应该重视大学生教育,把大学生暑期工作实践纳入到大学生教育的重点工作中,为大学生提供规范、合适的暑期工作机会。 综合法制日报、环球网等

体验生活也好,学习技能也罢,

暑假打工的同学们,多留点心总不会错!

支招

暑期打工

这些陷阱不得不防!

1.提防非法中介

许多非法中介看准了在校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在收到了高额中介费后却不履行合同,不能够及时为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给你找一家招聘公司,然后该公司又以种种名义推脱;更有甚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交钱后连人都找不到了,

防范方法:大学生打工进门先看该职介中心是否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规中介机构除具有中介许可证之外,一般会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大厅等较显著位置。

2.拒交各种押金、保证金

一些用人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支付押金,承诺交了押金后就可以上班,但之后又以人员已满等各种借口要求等消息,且拒绝返还押金,最后就没有音讯了。有的单位收取保证金,称以此“保证”学生按要求上班,并答应在打工结束后归还,到结算工资时保证金却不见踪影。

防范方法: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决不押任何证件!

3.远离,误入当止

公司一般先安排学生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然后公司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再让学生去哄骗他人。有的同学在高回扣的诱饵下,甚至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上当之后又往往骑虎难下,最终只得自己白搭上一笔钱。

防范方法:了解特征。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几个:在“入会”时告诉你的职责之一是发展更多的人;交纳昂贵的会费;在工作场所很多人群情绪激昂。如果识别出,大学生应立即停止打工,及时报警。

4.不要轻信到外地上岗

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为外地企业或总公司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

防范方法: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

5.去娱乐场所打工小心些

一般来说这类行业大都以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陪练等。青年学生到这种场所打工往往容易上当受骗。

防范方法:学生在应聘前要清楚应聘岗位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要被眼前的高薪所迷惑。

6.签订书面协议要慎重

有些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书”,结果打工结束后,因没有书面协议,劳务费无处可讨。有的单位在协议里为自己规定的权利很多,而给学生的权利很少,这样的协议要谨慎对待,要求其权责明确。

防范方法:学生打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权责明确的书面协议书。

7.干家教谨防骗色

一些不法分子以高薪聘请家教、秘书等名义把目光瞄上涉世不深、找工作心切的大学生。一不小心落入陷阱后,青年学生轻则*身失**,重则危及生命。

防范方法:增强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法律意识,不要贪小便宜。外出时要结伴,坐车要记车号。经常与家人和朋友、同学保持联系,准确告知家教或工作地点。

8.无底薪,收入只能靠提成

许多商家习惯于在暑假期间招聘学生做兼职业务员,但却宣称兼职业务员都没有底薪,"做得多,自然提成就多”。许多学生应聘这样的工作后,虽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往往因为产品推销难度较高而成交寥寥,甚至无一成交,最终自己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而一些工厂的流水线上,也充斥着“无底薪,靠计件”的招聘行为。

防范方法:学生们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应聘“无底薪”的工作,如果碰到用人单位在支付报酬时以无底薪为由克扣工资时,应及时寻求劳动部门帮助。

9.扣取高额培训费

这类*子骗**在面试学生后,通常要求参加公司的上岗培训,并要交培训费,有的进行一些培训,发培训资料、光盘等,但这些资料与考试内容无任何关系,有的甚至根本不培训,收钱后做个样子。

防范方法: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正规企业有岗前培训,都是免费或者带薪的,劳动合同法也对于企业培训、培训费及服务期有所规定。 据法治日报

漫说

“暑假打工”套路防着点

套路一:骗取中介费

提醒: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等,都属于非法行为。

套路二:扣押证件

提醒:一些企业以暑期兼职时间太短为由,要求扣押暑期工的身份证、学生证,并承诺用工到期后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对于企业的无理要求,暑期工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

套路三:不签合同

提醒:《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构成劳动关系。虽然暑假工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书面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支付报酬方式、劳务范围等。退而求其次,也应通过聊天记录或者录音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