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特效药成功案例 (真实抗癌偏方成功案例)

抗癌特效药使用真实案例,抗癌秘方绝对真实有效

“他说治疗方式是他的祖传抗癌秘方,如此可保证癌症不复发,根本就是鬼话连篇。”6年前,赵强的母亲罹患癌症,在用遍常规诊治方式后,赵家人找到“土医生”尝试偏方,然而最终还是未能挽救母亲的生命。为此,赵家人将赵母的死因归结于“土医生”的非法行医,在协商无果之下,赵家人将“土医生”诉至法院。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法庭审理查明,无证据佐证病人死亡与被告的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侵权赔偿责任不成立,但根据被告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擅自行医且部分药量不符合诊疗指南规定等案件事实,判定被告存在过错并承担3万元补偿责任。

老母亲患癌,常规诊治不济尝试偏方

2012年底,赵强的母亲在一次普通的就医过程中,被诊断出“鼻咽癌晚期”,当年赵母未满六旬,诊断报告上的五个大字对赵家人来说无疑犹如一个晴天霹雳。为了给赵母治疗,赵家人先后在3个月内换了两家医院,用遍了常规诊治方式,然而治疗效果却是不尽人意。

2013年4月,赵家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土医生”丁富康。介绍人告诉赵母夫妇,丁富康的父亲曾是上海知名老中医,丁富康从小跟着其父耳濡目染学到了很多中医知识,治疗癌症能包好,数百位癌症患者都被治愈且从未复发。听了介绍人的描述,赵家人仿佛看到了另一丝希望,当即决定找丁富康寻医问诊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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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赵家人便按照丁富康开具的中医药方去药房配了药,半个月后,丁富康又为赵母做了“排毒调理”及“打瘀”治疗。可原本预想的治疗效果没有见效,到了当年12月中旬,赵母反而开始感觉身体疼痛。2014年6月,赵母因肿瘤转移再度住院,后于2015年5月离开了人世。

“为什么治得好别人却治不好我们?”赵母去世后,赵家人悲痛之余对丁富康的治疗方式耿耿于怀,认为问题都出在丁富康身上并要求赔偿。然而丁富康感觉很委屈,他表示赵母去世是由于她本身的癌症晚期。双方协商无果后,赵家一纸诉状将丁富康告上法院。

索赔近百万,原被告法庭上争执不休

法庭上,赵家人称赵母因为长期服用丁富康开具的药方,造成营养流失和免疫力下降,并导致病情严重恶化直至去世;同时,丁富康在没有处方权的情况下为赵母开具处方药,属于无证行医,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存在医疗过错。为此,赵家人认为赵母的死亡与丁富康的无证行医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并要求丁富康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约91万元。

而丁富康认为,从各方面看赵母的死亡都和他没有关系。他辩称,第一,他从未承诺过可以治愈癌症,开具给赵母的药方来自于其父遗留的药方及中医权威著作,目的是化疗后身体调理,实际也有积极作用;第二,赵母是自愿看病,给赵母治疗期间,丁富康从未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赵母可以替代对癌症的主要治疗,也未要求中断医院治疗,且根据就诊记录,赵母在放化疗后一年来一直在医院随访;第三,时间对不上,赵母2014年6月病情恶化,2015年5月去世,而丁富康最后开药时间是2014年1月,时间跨度较大,不可能是因为吃了他的药所致,只能是死于恶性肿瘤。

法院:“土医生”不侵权,承担3万元补偿责任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徐汇法院委托上海市医学会组织中医药学、肿瘤学专家就法院征询作出答复,表示涉案中药处方不存在配伍禁忌,药理作用主要是滋阴养阴、补血补气等,虽然涉案处方中部分药物存在超剂量情况,会造成患者轻度腹泻,但不会造成营养流失、免疫力下降等不良影响,对患者肿瘤治疗本身不会产生效果。因此,涉案中药与患者癌症的转移及最终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丁富康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情况下,擅自接待赵母求医并开具中药处方,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且存在过错。但赵母罹患的是恶性程度较高的肿瘤,其自身疾病是导致发生肿瘤转移乃至死亡的原因。

因此,本案中赵家主张赵母的死亡与丁富康的非法行医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无医学证据予以支持,原告方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难以成立。但考虑到丁富康的非法行医行为,客观上给赵母疾病的规范诊疗造成相应干扰等纠纷情况,法院认为丁富康应就其违法行为向赵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并最终判处丁富康补偿赵家3万元。

法官说法

治病就医需谨慎,民间偏方勿轻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本案被告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情况下为患者开具处方药,违反了法律规定,且存在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虽然被告的行为满足了违法行为和主观过错,但现有证据难以明确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因此无法认定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间偏方在一定程度上虽有可行性和实用性,但既然其尚未被纳入规范,说明其科学性尚待考证。本案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原告一方过于轻信民间偏方,而治疗结果又和期待过于悬殊,因此,法官建议看病还是要多去正规医院,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接受治疗,不可尽信民间偏方,以免延误治疗时机,酿成祸患。

(文中人物为化名)

以上图均源于网络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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