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共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共中**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改革,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8〕75号)有关要求,按照省政府切实改善民生工作的部署,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通化师范学院2020年将继续在吉林省招收本科“公费师范生”。
1.类型层次
培养层次为大学本科。培养类型主要是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含农村职业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幼儿园)双语教师。
2.招生专业及人数
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各30人。
3.招生录取
招生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提前批次录取,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顺序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提前批次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后续录取批次中其它专业使用。
4.资助政策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和实习补贴。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公费师范生可按有关规定,同时享受奖学金、助学金资助政策。
5.就业政策
对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在市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县(市、区)教育、机构编制部门应规划预留编制,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岗位和编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镇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
6.履约管理
对公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期限为 6 年。公费师范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报考签约服务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公费师范生毕业时按专业对口原则,定向回签约服务地协议规定的农村中小学(含农村职业学校)、幼儿园、少数民族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约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鼓励、支持公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省教育厅负责公费师范生违约管理,毕业生未按协议约定回报考签约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须补缴全部已免交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退还生活补助费和实习补贴费,并缴纳违约金,由省教育厅收取并全额上缴省财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个人档案。省教育厅将每年对公费师范生违约情况进行通报。
公费师范生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公费师范生违约,需一次性缴还其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二、“公费师范生”报名注意事项
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日程安排,“公费师范生”录取批次为提前批,在录取过程中,预录取为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签约服务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后才能被正式录取,签约时采取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就业县(市、区)的原则,学校将会预录取过程中,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知预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有关事宜,请所有报考我校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和家长,务必在录取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果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有变更,必须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通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另外,公费师范生的三方协议需要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同时签字方可生效,考生和监护人必须携带以下证件一起到学校签订协议。
1.考生需要携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考生监护人需要携带的证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如果因无法及时联系到考生或考生及其监护人未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签订协议,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和其监护人负责。
咨询电话:0435-3209788 3209850 学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三、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