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死亡案件的处理法律依据 (判决生效了被执行人坐牢了咋办)

案情索引

2010年5月24日法院判令韩飞向李斯偿还借款5万元。

2010年6月16日韩飞意外去世。

2010年6月30日法院依李斯的申请,裁定追加韩飞的妻子、儿子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裁定作出后,韩飞的妻子、儿子对该裁定不服,向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裁判

本院认为,韩飞的妻子和儿子继承了被执行人韩飞的遗产,即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故原审法院据此追加其为案件被执行人并无不当。韩飞的妻子和儿子主张被执行人韩飞对李斯所负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的复议理由,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援引自:(2013)二中执复字第0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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