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健身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为了冲业绩,宜兴一健身公司竟逼迫教练以客户名义买课刷单,等到其离职时,这笔刷单钱却难以追回。
近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件,并依法判决健身公司返还相关钱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配图
和健身公司对簿公堂的华某,原本是该健身公司的员工。作为教练,健身公司每月对他都有5—6万元的业绩考核指标,完不成业绩就可能被公司罚款或辞退。
据华某介绍,在员工完不成业绩的时候,健身公司经理会要求员工用自己的钱、以客户的名义进行刷单,充作销售业绩。去年8月,由于未完成当月业绩指标,为了不遭受惩罚,无奈的华某不得不分别以客户丁某、葛某、陈某的名义,通过自己的信用卡向该健身公司支付买课费用3笔,共计11440元。

去年10月,深感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华某决定从该健身公司离职,并要求公司退还他的刷单款,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私下协商无果后,近日,华某将该健身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健身公司返还钱款11440元。

网络配图
受理案件后,法官对此案十分重视,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当前健身行业确实存在刷单充业绩这类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则潜**”。
在确认了华某通过银行信用卡向健身公司刷卡支付11440元的事实后,法官认为在此过程中,健身公司取得了利益而华某遭受了利益损失,且健身公司取得该利益的方式缺乏法律规定或法律行为的依据。
最终,宜兴市人民法院认定华某刷单所花费的钱款为健身公司的不当得利,判决健身公司返还华某11440元。
来源:宜兴市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