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申请和不予受理的区别 (商标驳回复审和商标无效的区别)

商标注册难度大且过程复杂,很多人都遭遇过被驳回的经历。不仅如此,连商标不予受理的人也不在少数。这两种情况,都是商标没能注册成功的,是商标申请过程中的常见情况。商标驳回与不予受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

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概念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就是指在商标注册全过程中,商标局在对申请人所出示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时,觉得该商标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因此不受理该申请、不下达受理通知单的状况。

当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时候,申请人需要依照要求补正一部分申报材料,然后等候商标局的进一步核查。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内容补正,并退回商标局。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该商标会被驳回。

二、商标被驳回的概念

商标被驳回指的是在商标局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商标存在违反《商标法》的情况,从而导致不予注册。若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满意,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原决定的复查申请。

三、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区别是什么?

商标驳回复审受理了要多久,商标受理后还会驳回吗

1、原因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2、审查对象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

3、退费政策不同

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

4、下发文书不同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