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为了员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本公司工作,一般都会在员工手册或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禁止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但是有的公司因员工手册等制度不规范,无相关的规定,那么如果公司发现员工有兼职的现象,公司想要解除该员工的,能直接将其解除吗?
经典案例
甲于2019年11月26日入职北京的A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2万元。A公司在北京为甲缴纳了社保。
2021年3月,A公司发现在深圳还有一家公司为甲缴纳了社保,A公司认为甲在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与其他公司也存在劳动关系,有在外兼职的行为。因A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未禁止员工在外兼职的行为,于是A公司以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员工不得在外兼职为由解除了甲,向甲发送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但是甲称,深圳的公司是朋友的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单纯只是为了便利孩子在深圳就学,双方并无劳动关系。于是甲提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支持了甲,A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A公司主张深圳公司为甲缴纳社保,不足以证明甲同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法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条件,A公司据此解除甲的行为违法。
风险提示
公司想要解除解除在外兼职的员工,必须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公司规章未规定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就必须要先判断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如员工不符合解除的条件,公司冒然解除,则是违法的,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公司治理建议
对于在外兼职的员工,公司应如何正确合法的解除呢?
1、公司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不得兼职
从上述案例中可看出,A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未规定员工不得在外兼职,A公司对甲的解除是依据法律规定,但是甲的情况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以致于A公司属于违法解除。那么公司想要合法解除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员工手册中进行规定,当公司发现员工出现兼职行为且符合员工手册规定的情形,公司就可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公司需注意员工手册在规定相关条款时需经过民主公示程序才能对员工适用。
2、员工手册未规定的公司需证明员工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未规定员工不得在外兼职,而公司想要解除该员工的,则必须符合法定的兼职解除条件,一是员工必须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兼职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公司提出后,员工拒不改正的;对于第一点,除本案的情形外,有些真实存在兼职行为的员工,可能也并未与其兼职的公司订立劳动关系,所以公司在无证据证明员工有和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时,也不能直接解除员工。
3、员工与其他公司的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如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已和其他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公司仍不能直接解除员工,如上述所说法定解除条件的第二点,还必须得证明员工的兼职行为已经对其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如未完成销售目标,或是公司向其提出改正,最好是书面发通知要求员工改正,而员工拒不改正的,公司此时才可以将其解除。【劳动法研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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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 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