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青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大美青海”就业、就读
和长期居住!
那么,问题来了......

长期居住,居住证怎么申领?
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呢?
小编这就给你答疑!

据了解,根据《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亲近**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亲近**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30日。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