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淮法院少家庭庭长 朱教莉
我是秦淮法院的一名家事法官,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同时,我也是一名政法网格员。因为工作关系,我对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事儿也格外地关注。
母亲入狱
一双儿女被丢在派出所门口
记得去年开春,我在下沉网格过程中,从社区了解到一条未成年*权人**益受侵害线索。辖区居民黄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在上海被批准逮捕,将一双儿女丢弃在上海,姐弟俩一个8岁、一个6岁。

经过进一步核查,我了解到两个孩子是黄某的非婚生子女,生父不详,黄某不仅没给孩子申报户口,也没让孩子入园入学。其被逮捕后,将两个孩子丢给保姆,也不向办案单位告知孩子处于困境状态。后保姆将两个孩子丢在派出所门口,一走了之。孩子被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并辗转送到南京,孩子的外公外婆家。两位老人这才知道女儿在外生育了这两名子女。
孩子回家了,但他们今后的生活能得到保障吗? 为妥善安置困境儿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启动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同联动机制。在街道的主持下,与公安、检察、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解决两名儿童落户、申请困境补贴等问题。当我们送去救助金的那天,小女孩躲在外公身后,怯生生地说道:“阿姨,我们还能上学吗?”看着孩子渴望的眼神,我蹲下身,告诉她:“当然!每个孩子都能上学,你们也能!”
法院判决:
撤销母亲监护人资格
上学确实是个问题。由于孩子们的法定监护人仍是被羁押的母亲,所以入学手续难办、其他权利行使也受影响。最简单的办法是让黄某将监护权委托或者变更给孩子的外公外婆,但我认为,黄某剥夺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严重妨害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其伤害绝不亚于对未成年人身体上的伤害,因此,在法律上必须给予否定性评价,其监护人资格应予以撤销。

为此,我们立即就撤销监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受邀的法学及未保专家对我们的意见均表示赞同和认可。眼看就要到报名上学的时间了,我们加快了工作步伐,积极联系区司法局,为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开通涉未成年人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理。

因为黄某当时被羁押在上海,我们通过区检察院与当地办案检察院取得联系,指派当地援助律师作为黄某代理人出庭应诉。为方便老人就地参加诉讼,我们跨省远程线上开庭,依法判决撤销黄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孩子外公外婆为监护人。
开学第一天,两个孩子都顺利地进入了小学。之后,我们对两个孩子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回访。目前,两个孩子生活安定、热爱学习,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以前在人前总是躲在外公外婆身后,现在大方地朗诵诗文、展示才艺,争着向我们展示他们的奖状。


姐姐还把我拉到一旁,翻着她的画本,悄悄告诉我她的梦想是长大以后当一名画家。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工作中经常要面对当事人的负面情绪,但每每想到这些曾经遭受不幸却仍旧乐观向上的人,一股暖流便涌上我的心头,让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如果说社区工作是连接*党**和人民的桥梁,那么网格化管理就是搭建这座桥梁的基石。我们的工作虽然平凡琐碎,但对于人民群众来说,都是事关忧乐的大事。“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作为一名政法网格员,站在新时代,我们当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为民解忧。
作者:朱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