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人都这样,小时候缺什么长大了就喜欢什么呢?我最喜欢笔和纸了,它给我带来的是无穷无尽的快活,在一张白纸上可以随笔写成最帅气的各式各样的字体,可以涂抹成最漂亮最感官的画面,可以用你只会的百十来字撰写生活中最生动的场面,可以肆无忌惮的草舒内心最真实的情感,一不小心还会让你碰撞出许多妙语连珠,奇思异想……太多太多神奇在笔下在纸上翘首,刹那也会跑的无影无踪。即使才写好的文稿,停下再写时思路也已回不到原版。人的思维是跳跃速变的,世上就有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感慨,就有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经典语录。也就有了“*载下**,复制,粘贴,保存,”等一系列的电子操作技巧。

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才有了自己的第一支钢笔,是灌墨水的那种,粗粗的,黑色的,露着整个大大的笔尖的那种,还是爸爸用过好多年的一只旧钢笔,当时我如获至宝,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怕摔了,怕碰了,定期还要用自来水给笔清洗头和肠子……就是笔尖、笔舌和笔囊,这样才能保证他能听你的话,你让他干啥他就干啥了。不然的话,他会跟你闹别扭让你写不出字来,你跟他也急不得脑不得的。人家题做好了你还在这较劲呢,那不是干着急没用吗!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任何一件东西也罢,一段关系也好,都需要精心地去维护的。

当时自来水笔有三种笔尖,金笔尖,铱金笔尖和钢笔尖,前两种是比较好使的,使用的墨水有两种,一种是黑篮色的,另一种是纯蓝色的,一支笔只能灌一种颜色的墨水,不然就会发生你不愿看见的结果,不是字的颜色像鬼哭狼嚎,就是笔囊发生化学反应,笔不出水了,因为他是靠中空笔管也就是软笔囊,一捏一捏把墨水吸满,然后再把墨水通过笔舌头和笔尖之间毛细空隙加重力的原理制成的书写工具。稍微不注意笔尖和舌头与笔管之间就被堵住了。当时我比较喜欢使用黑篮墨水写字,就死心眼认为好看!可能是爸爸的字好,把笔已经训练成熟了,所以我拿着爸爸使过的笔写的字,也能很轻易地被学校作为样板,看到自己工整漂亮的字挂在墙上,心里别提多美了。

那时修理自来水笔的店铺可多了,笔尖不出水了,笔尖劈了,笔囊坏了,笔帽裂了等等,总之最多花几毛钱都能修好,买一只笔可要几块钱的,爸爸给我的那支笔,我平日里爱惜的不得了,从来没修过,陪我度过将近20个春夏秋冬。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得到的第一次一等奖奖金,就是一只钢笔时,爸爸给我的那只钢笔终于下岗了才彻底退了休。不过后来的任何一只钢笔也不如爸爸给我的那只好使,其实可能是人的一种惯性思维,人都喜欢熟悉的,用的顺手的东西,接受新生事物总是得有个过程的,新东西就总感觉不习惯,使着别扭不得劲。

像刚开始用电脑时,是DOS版本,打开关闭复制粘贴这些全必须靠输入英文单词进行操作的,再使用windows时,按理说操作简单了,反倒让我不知所措了连开机都不会了。可笑吧!用电脑打字也是,写着半截赶上停电,全白干了,没留下一点痕迹。奥特极了,当时就总觉得没有用笔写好!起码不会丢吧。现在让我拿笔写东西倒是觉得不会了,怎么用都不顺手了,时代在变化,人就必须跟着变化,这才叫与时俱进吗!

自来水笔都要变成老古董了,他是中国在20年代初期才从国外引进后时尚起来的一种书写工具,最享有盛名的钢笔是派克牌的。那时谁有一只派克笔是相当牛的,现在电子代替了手工,电子产品彻底取代了自来水笔,现在人们偶尔用的已经大多是碳素笔或是圆珠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