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用来保护员工利益的,而今年劳动法又有了新规定,那就是员工加班超过36小时,那公司就是要面临罚款的。这规定看着是保护了工人的利益,但有很多人却不领情,其中就有富士康的员工。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超36小时公司就要被罚款,这让富士康员工怎么办?
对于普通工人来说,在工厂上班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如果让他们每天只工作8个小时,那不是好事而是坏事,所以这样的规定工厂都没有当回事,毕竟还是会有很多方法可以避免的,但是下面的员工可就担忧了,就怕自己以后没有加班了。
不仅是普通工厂员工,就连富士康员工也是有点担心的,就怕传统制造业变天了,那样工厂都不敢给员工加班了,而在招聘大量的新人,就算再老的员工,那工资也是会缩水严重的。到时加班真的没有了,他们就真的得另寻出路了。

现在富士康员工由于加班稳定,收入比较高而吸引了大量的年轻人,可以说加班就是招聘的利器,哪家工厂加班多那员工就比较好招,相反那些加班没多少,但是底薪更高一些的,也是不容易招人的。
在富士康一个月加班可以达到上百小时,这可是规定的三倍了,要是真让他们降到一个月只加36小时的班,那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少上千块,以前可以拿月薪5000块,未来想到4000块都不容易了,这是年轻人们无法接受的。

就有网友说如果工厂都没有加班了,那年轻人可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在大城市都赚不到钱了,不仅很多工厂会因为招不到人而倒闭,年轻人也只能回老家了。
当然这样的规定或许只是存在于理论上吧,真正操作起来还很远,工厂还是应该加班的就加班,工人还得靠多加班多挣钱呢。大家对于限制加班是怎么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