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釜山一家妇产科将出生5天的婴儿摔在地上,使其陷入意识不明的护士被判有期徒刑6年。

19日,据法律界消息,*法大**院3部驳回了因业务过失致伤、儿童虐待处罚法上的经常虐待等嫌疑被起诉的A某的上诉,并确定了判处6年有期徒刑的原审判决。
与此同时,还限制其7年不得从事相关就业。
A某在釜山东莱区的一家妇产科医院担任护士,涉嫌从2019年10月5日开始到同月20日为止,在新生儿室用一只手抓住新生儿的腿倒过来举起来摇晃等虐待14名新生儿而被起诉。
另外,他还涉嫌用不明方法将出生5天的婴儿摔在地上,造成头盖骨骨折等伤害。
据悉,由于A某的犯罪行为,婴儿出现无呼吸症状,陷入昏迷状态,直到大约4年后的今天也没有醒来。
事故发生后,婴儿被送往釜山大学医院重患者室,在医院被诊断为低氧性缺血性脑辨症及封闭性颅内骨折等。据了解,左侧头部有8.5厘米的骨折,胸部有淤血。
当时,婴儿的父母以“怀疑在新生儿室进行了虐待”为由,向警方提出了诉状,在调查过程中,闭路电视(CC TV)捕捉到了A某抓住孩子的脚倒过来摇晃等虐待情况。
A某在法庭上主张说,在自己工作时间之前,孩子出现了问题或通过剖腹产手术发生了事故,但法庭没有接受这一主张。
一审法庭表示:“综合当时的情况和专门医生的鉴定等,可以认为孩子在被告人工作时间发生了事故。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护士将新生儿倒举或 将新生儿摔屁股蹲儿,像被摔在地上的样子” 判处有期徒刑6年。
此后,A某等人和检察机关双方提出了上诉,但二审法庭全部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二审法庭表示:“一审判决似乎是正当的,因此认为被告人的上诉是没有理由的。目前受害者还处于危重状态,被告人是否得到受害者方面的原谅,正在反省也令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