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金三银四"人才招聘的高峰期,一场接一场的招聘会,更是把职场人的心撩拨得蠢蠢欲动。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门与2月22日联合发布通知规定“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的话题上了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表面上维护了妇女的权益,实际上会让企业在招聘女性职工时更慎重,隐形歧视只会愈演愈烈。

格子办公室
我记得去年的时候,一位王女士因为怀孕二胎而被所在企业另类照顾,从人事工作变成去看厕所,还被放弃每周仅有一天的休息,她觉得这摆明着企业就是想逼着她自动辞职,为此,许多人为此抱打不平。
然而,该企业的负责人却说:企业之前就有因为4名女员工因为怀孕生娃相继离职,让企业措手不及,而这位王女士是刚过试用期不久便告知怀孕,而且要招聘此员工时有提前谈好,但王女士却突然变卦了,为此,很多人指责王女士不厚道。

怀孕
现在这种刚入职不久便怀孕的新闻屡见不鲜,企业变相的逼着员工辞职,员工钻着劳动法的空子赖着,到底是企业黑心?还是怀孕女员工不厚道?
法治社会,人人都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对于女人生育这一关,还真难做到男女就业平等。更重要地是现在放开了二胎,结婚的女性,企业会顾忌什么什么时候生一胎,生了一胎,企业又得顾忌什么时候生二胎,离职招人,产假,孕期对女员工的照顾,这期间的利益损失谁来担?

办公桌
但换句话来说,女性怀孕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生儿育女才能推动人类的进步,可是女性因为生育的特征,却在求职的路上屡屡碰壁,岂不是很不公平?
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谁来中和?我简单的归纳了几个问题以及自己的拙见;
工作1年的女员工与工作10年的女员工产假待遇却没啥差别?我觉得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休产假制度,产假薪资和产假长短应该跟该员工所在企业贡献的时间长短挂钩,而不是“一刀切”,工作10年跟工作1年的女员工总不能一样长?这样对工作时间长的员工来说,不公平。

捧一束阳光
孩子是夫妻共同养育的,为何男性产假不能适当的延长?生儿育女并全都是女人的责任。男员工的陪产假也不应该只有笼统的7天,根据工作的长短,也应该适当的调整,当然不一定要坐月子那段时候休陪产假,其他时间孩子也需要男同胞陪伴,男人只有亲自带过孩子,才能感同身受体会女人辛苦。
企业给女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其实,如果对招聘女性员工的公司,国家进行对公司的补偿,来弥补女员工因为休假对公司的影响。我相信很多企业的大门会对女性热情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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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拙见,并搬不上台面,我只是希望作为职场女性提出质疑,尽一些微薄之力。当然大家又不一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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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极水,左手琴棋书画,右手柴米油盐,用心生活,用爱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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