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已经说了千百遍
但始终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以为不会被交警蜀黍发现

其实追究责任并不是我们的目的
让广大驾乘人员牢记
“平安驾驶 安全第一”
才是我们日夜守护在各个路口的原因
6月14日晚,五指山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6号行动”整治,执勤交警在对一辆琼A号牌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疑似酒驾,随即让其下次进行进一步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 74mg/100ml ,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随即向该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告知其酒驾醉驾的危害。通过教育,该驾驶人表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五指山公安交警处以 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的处罚,并暂扣车辆。
温馨提醒: 五指山公安交警将持续在城市道路、国省道、城乡结合地区,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农场、瓜菜种植基地周边道路,组织开展异地用警6号统一行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各位驾驶人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酒后驾车上路
否则迎接你的将是
2023年酒驾成本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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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五指山公安交警
编辑:谭怡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