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住证流程怎么拿证 (便民服务办证)

便民服务户籍办理须知,便民服务办证

便民服务户籍办理须知,便民服务办证

一、相关法规

1、《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11月26日公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2016年2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13日公布,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申领条件

1、非长沙市内六区常住户籍人员,离开户籍地到岳麓区拟居住30日以上,依照规定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应当由公民本人申报,也可委托他人申报或者由公安机关通过信息采集、共享等方式登记。

2、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后,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方可申领居住证。

三、提交材料

1、申领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近期证件相片;

2、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申领时限

1、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审验申领居住证的证明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后,符合申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领人在长沙市内六区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但登记地址与现申领地址不一致而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3、对申请材料不全、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申领须知,并及时将申领人的居住信息据实录入系统(本指南即为一次性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