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请注意,我是说假如
小明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他就可以起诉这个行政机关。小明到了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但是 法院就是不受理,也不告诉小明不受理的理由 。小明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吧。
第一、到上级法院起诉。有人把这个叫做“飞跃起诉”。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52条。该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如果这个“上级法院”还是不受理,也不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裁定,还不告知理由,当事人可以到它的“再上一级”法院起诉。
第二、到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法律依据是:1.《行政诉讼法》第11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行政诉讼法》第93条第3款:“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的规定。
第三、到纪检监察部门控告。法律依据:1.《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2.《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中国*产党共**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