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爆炸的处理
爆炸事故发生在掘进巷道时,在一般情况下,通风设施通常被破坏,灾区处于停止供风状态,救护队到达现场以后,要全面侦察,查明爆源、温度和瓦斯浓度等情况。如果爆炸后,巷道受到严重破坏,救护队在探查灾区之前,要先对冒落区进行支护,然后再进入灾区侦察或抢险。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现场所有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判断事故性质,立即找附近电话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害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按事故应急预案响应。并同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3)在得知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应迅速了解爆炸地点及其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井下通风系统、瓦斯以及主通风机情况等。
①通风系统情况,如: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设施的破坏情况。
②灾区瓦斯情况,如: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浓度及其流向,是否发生了火灾。
③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如:是否正常运转,风井井口房风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
(4)根据掌握情况,分析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通风系统的破坏程度;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能否诱发火灾;可能的影响范围等。
(5)根据分析判断结果,总指挥及时果断地作出决策,下达抢险救灾命令:根据爆炸地点及其波及范围,分析灾情发展趋势,下达命令切断灾区及受影响区域电源;根据灾害气体流向,命令灾区及可能影响区域人员按安全快速路线撤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设立救灾基地,确定侦察路线;根据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调整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压机正常运转;清点井下人员,依据工作地点判断其受困地点,以便于救护,控制入井人员;兼职救护队接警后,应立即到井口待命,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6)事故发生后,现场所有人员应立即佩戴压缩氧自救器,在班长、队长或老工人的带领下沿着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当发生瓦斯爆炸造成冒顶不能撤出时,要沉着冷静,想方设法疏通巷道,没有疏通之前,将压风管设法打开,以便获得新鲜空气。同时用敲打风、水管的方法联系待救。
(7)情况不允许时,遇险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方向,迅速背向冲击波,侧身脸朝下扑到水沟里,及时用湿毛巾堵住口、鼻,防止高温有害气体侵害。待爆炸过后,迅速打开压缩氧自救器,迎着风流方向,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8)人员撤退时,若发现巷道破坏严重,又不知撤退路线中是否安全,就应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耐心等待营救。并尽量利用风筒、木板、工作服等材料搭筑风障,阻止和减少有害气体的进入。同时要时刻注意附近情况的变化,发现有危险时,应立即转移。
(9)躲在避难硐室或躲避所内的人员,应倒卧休息,并关闭矿灯,只留一盏矿灯,挂在硐室口,灯头向外,以示有人,或有可能,应派出两名有经验而又熟悉线路的老工人进行侦察,并在沿途作上信号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经侦察人员确认后,在场的领导应迅速组织大家沿安全路线撤离。
(10)避灾中,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主动照顾好受伤的人员,换人随时敲打铁轨或铁管,发出呼救信号,并尽量寻找电话,以便及早同灾区外或地面取得联系。
(11)救护队接到命令后,抢救事故时,必须在离事故点最近的安全地点设置临时指挥部,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副总指挥负责在井下抢救事故。
(12)井下没有火源的情况下,由通风部门负责立即恢复正常通风,由机电部门负责恢复供电。
2、瓦斯窒息事故处理
(1)当井下任何人员发现发生瓦斯窒息事故后,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矿调度室迅速通知其他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矿山救护大队和医院,立即组织制定救援方案。
(2)救援方案实施前,安全科负责统计井下受害人员数量,由矿山救护大队进入事故地点进行救援并查明发生事故地点的风量、氧气浓度、瓦斯等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了解事故地点情况后,组织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并设置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受威胁区域。
(3)受害人员救出后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有相关人员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地点的情况,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放瓦斯方案。
(4)待事故地点的通风正常、瓦斯等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达到要求后才允许恢复正常生产。
1、掘进巷道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
爆炸事故发生在掘进巷道时,在一般情况下,通风设施通常被破坏,灾区处于停止供风状态,救护队到达现场以后,要全面侦察,查明爆源、温度和瓦斯浓度等情况。如果需要开动局扇供风时,必须根据侦察情况,综合分析,请示总指挥后再确定,不得贸然行事;如果爆炸后,巷道受到严重破坏,救护队在探查灾区之前,要先对冒落区进行支护,然后再进入灾区侦察或抢险。
2、灾区管理
(1)撤离
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在接到通知以后,也要及时按一定路线撤离。
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为中心,分别由迎头撤退,转入安全的进风巷道。避灾时,遇险人员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护人员、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避灾
在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灾区人员无法迅速撤离时,应考虑及时避灾。爆炸结束后,应立即佩戴压缩氧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退。迅速转入独头巷道(最好是岩石巷),关闭局扇,切断电源,断开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有毒气体侵入。
若退路受阻,应立即撤退到安全地点,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并在硐室外留有明显标志,等待救援。要沉着、冷静,不能大喊大叫,尽量减少剧烈的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敲打管子、轨道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避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要迅速背着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在水沟里。有湿毛巾的用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绝火焰和防止高浓度的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冲击波过去后,迅速戴好压缩氧自救器,撤退到安全地点。
(3)停电
发生灾害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令,矿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事故影响区域及事故区域停电。电工应立即将采区变电所通往受灾害威胁的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事故区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工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的浓度,确认瓦斯或其他可燃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需要排放瓦斯的地点,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排放。
(4)防止事故扩大
在处理煤尘事故前,首先要判断二次爆炸的可能性,采取措施,待系统稳定后方可处理。
事故发生后,必须组织救护队侦察灾区,要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巷道支护,并要将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好,特别是要查明通风情况、瓦斯浓度以及有无发火。侦察过程中要及时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事故破坏了通风系统时,矿领导以及通风部门要组织多方面的力量进行抢修,供应部门要及时提供所需的材料。
煤尘爆炸引起井底车场或主要入风道发生火灾时,总指挥可依据火灾事故处理计划进行处理。
(5)煤尘爆炸造成主通风机不能运转时
通知井下人员撤到进风大巷,通知通风部门打开风井井口房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通知井下各变电所把所有开关全部断电,开关处在停电状态;同时通知井下人员从副井撤离。
1、掘进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1)根据掘进工作面煤、岩性质,矿压规律及周围巷道关系等相关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支护设计。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针对设计断面及支护形式制定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准开工。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支护形式,以确保顶板安全。
(2)炮掘工作面严格按*破爆**图表施工,多打眼,少装药,综掘工作面严格按正规循环割煤(岩),减少对围岩的破坏。巷道施工视围岩情况缩小一次掘进距离。
(3)巷道开口、三岔口或四岔口改造等都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开口处、三岔口或四岔口等顶板支护管理,施工期间队干部必须现场跟班指挥施工。
(4)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迎头的危岩、活石,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按矿井实际要求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三用一备”,支护形式和布置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或专项措施中详细说明;遇顶板破碎时使用超前锚杆控制顶板。上山施工超过15°以上,应有防止迎头片帮措施,以防止片帮引起冒顶。
(6)地测部门认真做好巷道掘进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提前做好过地质异常带的准备。
(7)掘进巷道过断层、煤岩破碎带、冒顶段处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准施工。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指挥。
(8)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变形、失效和不合格的支护材料,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备足处理冒顶应急支护材料:棚子支架及配件、撑木、背板等。
(9)掘进工作面严格质量验收制度,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若发现巷道顶板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10)加强巷道完好情况调查,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损坏巷道必须及时进行维修,维修巷道必须编制针对性的顶板管理措施。
(11)加强锚杆支护巷道的顶板支护监测工作,对巷道进行常规顶板离层监测,根据观测数据和现场情况,为支护形式提供准确资料,以确定支护形式。
(12)煤层巷道、巷道交叉点、地质构造带、顶板淋水等异常地段和超宽超高巷道要采取措施加强支护,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进行监测,并加强数据的观测和分析工作,及时给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反馈信息,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3)巷道过立交时,过立交方式设计合理,提前做好过立交段的加强支护并把好质量关,过立交时派专人设置警戒并做好过立交段的巷道变化观测。
2、巷道交岔点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1)开门口应避开原来巷道冒落的区域。
(2)开门口应避开软岩、破碎带及地质构造带。
(3)支护设计科学合理:支护形式合理,要设计正常支护和加强支护;支护参数要保证足够的支护强度。
(4)编制具有针对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措施审批、贯彻。
3、综采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a.工作面初采期间顶板管理:必须制定专门的专项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施工。
b.正常回采期间顶板管理:做好顶板矿压检测分析,掌握工作面矿压规律,工作面正常推进期间采用追机顺序移架方式对顶板进行支护,支护要求如下:
(1)顶板支护及时有效。煤机割煤后,支架工滞后采煤机后滚筒2~3架移架,移架要做到少降、快拉、快升,及时支护顶板。
(2)移架速度均匀,煤机司机与支架工配合好,合理控制割煤速度,确保能实现追机顺序移架,作业循环均衡稳定,有条不紊。
(3)移架步距0.865m,确保支架拉移到位,端面距不大于557mm。
(4)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不倒架。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液压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5°。
(5)支架拉出后排成一直线,中心距偏差小于±50mm,架间距偏差小于±100mm。
(6)支架初撑力不小于252bar,前梁接顶严密,架间空隙不大于200mm。
(7)顶板破碎处应采用“带压移架法”,即首先将支架立柱快速下降,当支架顶梁与顶板稍有距离时,停止降架,立刻拉架使支架的顶梁与顶板相擦而快速前移,将支架前移一个步距,停止拉架,然后升起支架。
(8)工作面出现漏顶时,应采用超前拉架法,即运输机推出后及时将漏顶区域支架拉出。
(9)支架工拉完支架后,要及时将护帮板打出,滞后采煤机后滚筒不能超过15架。
(10)当三角区局部悬顶和冒落补充分时,悬顶面积小于10m2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悬顶面积大于10m2时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采取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监测手段。
(11)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两顺槽要根据三角区的垮落情况选择合适的顶板处理方式,采用退锚方式时,退锚循环距离为1m,严禁超循环退锚。
(12)做好工作面及两顺槽矿压监测及数据分析,掌握矿压规律,加强周期来压期间支架初撑力的管理及两顺槽支护情况的观测,出现异常时及时处理。
c.工作面端头支护: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用端头支架支护,若端头支架侧护板打开后其边缘与副帮距离大于1m,将主运巷下帮、回风巷上帮一排超前单体支柱延伸至巷道切顶线处作为端头支护,端头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要达到规定要求,挂防倒绳。
d.主运巷和回风巷的超前支护及矿压显现明显区段支护:
(1)正常区段均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支护,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超前支护,但应加强超前影响范围内巷道的矿压显现观测,如有需要可增加超前支护范围、加密支护或者对超前支护方式进行调整,防止冒顶事故发生。
(2)在巷道变形严重区段,应加强巷道顶板变形观测,包括日常的顶板观察、敲帮问顶、顶板离层观测、顶板钻孔窥视等工作,要求施工队组必须每班进行顶板情况的观察,存在安全问题不得进入施工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变形严重区段进行补强支护,可采取增加锚杆锚索支护密度、提前架棚支护、增设木垛等方法。
e.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顶板管理
(1)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过断层时刻注意顶板情况,发现有失效的支护应随时处理。
(3)在过构造段根据现象情况调整采高,确保支架立柱留有400mm以上的活量,防止顶板来压压死支架。
(4)顶板破碎时应及时超前拉架,防止进入构造段顶板冒落。
f.工作面末采顶板管理
(1)末采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工作面推进距回撤通道200m时,每天进行详细地矿压观测,并做好矿压分析,距回撤通道剩余20m时,根据分析的周期来压结果和预测贯通时压力情况,制定具体的贯通方案。
(3)回撤通道要保证顶板完好,支护有效,锚网支护质量要符合规定。
(4)每次撤架前,必须先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无阻。出架过程中,降架工作由支架工完成,其他人员协同作业,同时密切注意观察顶板情况,确认顶板稳定后再将支架一次降到位。及时检查、支护支架撤除后的顶板,为下架支架出架作好准备工作。
(5)回撤通道内单体支撑点要稳固,防止单体倒下伤人,单体卸压孔要朝向采空区,回收单体时、必须密切注意顶板变化情况。
(6)严禁人员在支架倾倒一侧作业、逗留。
(7)严禁在无支护情况下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