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管理制度(27).患者用药与治疗反应的观察、处置制度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患者用药与治疗反应的观察、处置制度
一、医务人员掌握常用药物的作用、副作用及不良反应。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和特殊人群 (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密切观察。
二、应用微量泵或特殊药物时应密切观察。如甘露醇、钙剂、呋塞米、西地兰、化疗药物等。
三、观察药物与治疗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数,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四、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
五、发现给药错误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理。
六、一旦发生药物与治疗反应应做到:
(一) 立即停止药物的使用。
(二) 立即告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上报护士长及科主任。
(三) 医务人员立即抢救,落实相应的诊疗护理措施。
(四) 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做好抢救观察记录。
(五) 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将撤下的输液器形成密闭状态,进行封存,冷藏备检。
(六)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并填写药剂科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及时交药剂科,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再由药剂科监测员把情况及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给药剂科,死亡病例须立即报给药剂科。 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给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