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仲裁案”所谓的最终裁决昨天出炉,中国政府声明对裁决结果不承认、不接受、不执行。对于这份长达500页的裁决书,浩如烟海的法条解释让大家也是如坠云雾,到底它荒谬在哪里,为什么说它是不合法的?就这份裁决书的内容, 海峡卫视记者联系了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海洋法专家傅崐成教授, 正在国外开会的傅教授通过电话阐述了他的观点,这份裁决书,通篇充满了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了片面曲解、武断认定、故意混淆,以及对某些条文的有意无视。

裁决内容:不合法
一认定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范围 非法否定中国的主权和权益
仲裁庭认定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在南海上的范围,并借此认为中国“非法”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捕鱼,侵犯了菲律宾的“主权权益”,这就等于间接否定了我们岛礁的主权和我们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这是完全不合法的,严重违反了公约298条的规定。
二只强调《公约》288条 却对298条的排除性故意忽视
裁决中关于管辖权的问题,片面参照《公约》288条“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这一问题应由法院或法庭以裁定加以解决”的条文,却完全忽略了《公约》298条的规定,这是不可思议的。按照298条的规定,如果一个争端只要是涉及到海洋划界、领土主权、军事冲突或者是历史性权利的话,这个国家就可以书面声明排除强制管辖。298条实际上已经把288条排除掉了,是作为288条管辖权的例外规定存在的,裁决却对此只字不提。中国已经和世界上其他30多个国家做了排它性声明,仲裁庭却假装没有看见。
三武断认为《公约》吸收了历史性权利
仲裁庭提出,中国如果主张什么历史性权利的话,这种权利已经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吸收掉了,这是一个武断的认定。因为实际上,在法律里面如果要把其它的权利吸收掉,必须要有一个合并条款,否则就不能合并其它的权利。事实上,《公约》并没有合并其它的权利,反而在它的条文里反复提到,尊重其它权利的存在。仲裁庭的这样裁定是非常武断的,也是荒谬的。
四中国的历史性权利并不是排他性的
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并没有排他性。我们有历史性权利,也承认别人在同样的水域中有某一些历史性权利,中国从来没有反对过。仲裁庭凭借自己想象和偏见对事实进行歪曲。在21年前我出版的《南中国海法律地位的研究》就提到,越南和菲律宾有少量的历史性权利,也在我们的U型线区域内,这样的少量的历史性权利就包含了其它国家的航海通过的权利,我们从来没有否定过。而仲裁庭却假设,历史性权利只能排他、历史性水域只能是内水,这种观念是用自己定的东西来否定中国从来没有主张过的东西, 你说荒唐不荒唐?
五故意混淆日本短暂采磷肥和中国千百年捕鱼事实的性质
仲裁庭还特别用日本一些公司在西沙、南沙采磷肥的经验和中国渔民在岛上生活、居住、捕鱼的行为相提并论,这也是一种有意无意地扭曲事实。因为日本采矿公司在西沙、南沙、东沙采集磷肥的动作非常短暂,这和我们渔民千百年来生产生活的历史并列在一起,如何能服众?
六肆意篡改《公约》 自行制定对岛礁生存条件等标准
仲裁员显然故意扭曲了岛礁主权、生存条件、是否有人居住这些标准。仲裁庭自定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它自己定的,《公约》从来没这么讲,其它国家、其它法院的仲裁庭也都不敢定下这样的标准,也就是说这临时组成的仲裁庭的5个仲裁员企图修改160多个国家经过9年的艰苦谈判所完成的定义工作。这个胆子太大了,而且是不合法的。
七混淆人工岛和岛屿建设的概念
仲裁庭提到中国在南沙群岛建设人工岛,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中国在那里建设的不是人工岛,而是在既有的、广义的岛的概念上,改善、扩大岛屿面积。在广义的岛上再怎么修改它,也不会使岛降级,变得不是岛。所以那不是人工岛。如果按照所谓裁定,南沙群岛都是人工岛,那么今后只能主张半径500米的安全区,美国军舰就可以在500米外停着,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严重侵害了我们的主权。
八忽视菲律宾对中国渔民的多次*害迫**
他们只提到了我国“侵犯”菲律宾渔民的捕鱼权,只字不提菲律宾对于中国渔民的威胁和*害迫**,也是非常偏颇的说法。菲律宾不仅长期妨碍中国渔民在中国拥有主权和权益的海域捕鱼,还有严重的*权人**侵害行为,通过不当的司法程序虐待、恐吓中国渔民,这些完全不提,可见他们的观点是有多么偏颇,简直就是“贼喊捉贼”!
九中国最后一个被迫修建机场成了“破坏环境”
裁决书提到中国在南沙群岛上的活动“加剧了冲突而且破坏环境”,这更是欲加之罪。因为中国大陆是最后一个在那里修机场跑道的,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在此之前都修了,却指责我们破坏海洋环境,难道别人的跑道是用有机物铺成的,不破坏环境吗?
十肆意贬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效力
仲裁庭对事实的认定有非常荒谬的错误。对中国和东盟国家间所定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完全不顾,认为其不具有拘束力,而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这样一个宣言是有拘束力的协议。
裁决后果:严重践踏国际法
第一,临时凑成的5人小组,扭曲破坏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严肃性, 这是160多个国家跟上百个国际组织经过9年多的时间谈判妥协完成的协议,而他们却自行定义、无视条文规定,这是违反法律的,也会破坏《公约》的严肃性。仲裁庭对《公约》298条有关排除性的规定做出了“任性”的规定,这使得法律变得完全没有可预期性,对于成文国际法是一大破坏。
第二,会加深国际社会对于国际仲裁的不信任,因为仲裁者所有的费用都是提出国菲律宾所出,这样的仲裁,如何谈得上公平公正。
第三,这会助长滥诉行为,任何无理非法的要求都可以诉诸仲裁,结果还可以大获全胜的话,那么国际社会就永无宁日了。
第四,这个裁判压缩了和平谈判、友好协商的机会。以后很多国家可以强制仲裁,你不接受他就单方面提起,然后在国际势力的支持下,挑选对自己有利的仲裁员,还出钱,最后大获全胜。
第五,裁决的结果有损各国的主权,开了恶劣的先例。在国际法制中,因为国际诉讼、国际制裁都是没有上诉的,按仲裁庭声称的,这一所谓裁决是最后裁决而且有拘束力,那么国际法里最基本的主权平等的主张就被消灭了,以后只要有钱有势的国家就可以取得他所要的主张,而你不能上诉、不能反对,比如这次,五个人就决定了一个错误的裁决,要让一个主权国家吞下主权权益受损的苦果。
下一步:中国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 让国际社会看到中国坚持“不接受、不参与”是为了维护国际法治;
二是召集其他30多个书面声明反对强制管辖的国家,共同解释《公约》298条的规定;
三是 结合小国、弱国、爱好和平的国家,反对传统的欧洲中心主义。今天这个仲裁庭就是欧洲中心主义的延续,仿佛当年八国联军对待中国一样;
四是加强呼吁欧美国家,特别是美国尊重国际法,近年来,美国对国际法屡屡有不尊重行为;结合印度、法国、洪都拉斯、葡萄牙、西班牙、秘鲁等国家,主张非群岛国家的群岛水域;
五是我们还可以在联合国中大声疾呼,要求禁止由片面当事国付费进行的片面国际仲裁,这一制度在本案被证明完全可以主导扭曲国际法,国际仲裁员很有可能被收买,我们可以要求仲裁庭公布所有账目,同时禁止反对强制性仲裁程序;
六是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我们有大量历史材料还没有翻成英文传播出去,不利于我们在国际社会的正面传播。
七是两岸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祖权。今天这个案子,台湾地区也与大陆同仇敌忾,仲裁庭否决了太平岛是岛的事实,这个裁决提供了两岸中国人及海内外华人团结一致、维护主权、为国际法治作出贡献的好机会。
爱国维权需要激情, 更需要有理有据。

本文源于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海洋法专家傅崐成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谈话整理,经教授授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