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他跑了怎么办?
既没借钱又没花钱只是做了个“担保”,债务人跑路了,“担保人”该替他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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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上来讲,担保人应该还钱
担保分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若为一般责任保证,债权人先向债务人追索债务,全部债务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可再向担保人追索。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考量债务人与担保人哪个更容易执行,然后选择其中一个或一并执行。
注意: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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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担保不仅是为他人做个证明这么简单,而是相当于自己变相*款贷**了。虽然*款贷**的实际操作人和受益人都不是自己,但责任却免不掉。
注意:替别人担保,被担保人的信息也会出现在你的“个人征信”报告里。只有两人的征信都没有逾期,才算通过“征信”这关。而且如果被担保人还不起*款贷**,你被迫需要替人还债时,你的负债就提高了。如此一来,你自己需要申请*款贷**的时候,就变得困难重重。
3、替他人做担保一定要谨慎,且务必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1)量力而行
给别人作担保时,要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担保责任超出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就绝不能盲目签下担保合同,否则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就连自身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2)尽量选择“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风险比较小一些。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是“一般保证”,或者写明“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会默认是连带责任担保。
(3)摸清借款人的征信状况与还款能力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而且就算人可靠,也存在经营上的风险。所以在做担保前,一定要通过借款人的朋友、同事等多种途径了解他的信用、经济状况,这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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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给朋友担保时,因为关系不错就放松了警惕,或者因为抹不开面子,亲戚、领导给了压力,就不情不愿地做了担保。这样都是万万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