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离婚房产咨询 (夫妻离婚诉讼律师在线解答)

典型案例:

张某(男方)与王某(女方)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年4月21日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待其离婚五年后卖掉房产除去债务后所得的由双方平均分配在未售出之前房产归双方共有,房贷由双方共同承担(即每人承担50%)。此后,王某未按照约定偿还*款贷**,该房屋*款贷**一直由张某偿还,房屋由张某占有。王某于2020年4月28日诉至本院要求分割房产后经协商,房产归王某所有,张某在2020年9月9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交给王某;王某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张某房屋折价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因上述房屋产生的银行*款贷**的未归还部分由王某负责偿还。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姚志斗律师分析:

1.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情况分类: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款贷**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房贷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款贷**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对内的约束力,对外银行没有约束力。

2.离婚时房产分割公式:

首先,对涉及到的数值以字母形式代入: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款贷**金额

c=*款贷**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款贷**银行中查询记录)

然后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b+c)

最后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参考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款贷**,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款贷**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失效)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