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如何同意司法调解 (公开听证化解民事争议的有效手段)

“我已经这个岁数了,谁又愿意一直背负着*访上**人的标签呢?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需要四处奔波了!我真的打心底里感谢检察机关,8年了,我的揪心事终于解决了...”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市检察院召开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后申诉人郝某哽咽地说道。

一场持续8年的争议,源于一栋被“网签”的房产

2013年8月18日,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某达公司)与汪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某达公司将墨尔根嘉园13号楼、14号楼一层商服全部以每平方米6400元价格作为工程款支付给汪某。汪某承包上述工程后,将13号楼、14号楼的楼梯扶手、塑料、防盗门、内墙涂料、防水等工程转包给郝某施工。双方约定将14号楼2号、3号门市交付郝某,每平方米按7,300元计算,抵顶汪某的工程款。2014年12月8日,汪某与郝某进行结算,汪某欠郝某工程款共计102万元,墨尔根嘉园14号楼2号、3号门市房屋价款154万余元,扣除郝某的材料差价,郝某共欠汪某49万元。当天,汪某将墨尔根嘉园14号楼2号、3号门市交付给郝某。2014年9月29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某达公司将上述房屋网签在王某某名下。2015年1月4日,郝某与某达公司就上述房屋办理交接单。1月5日,郝某将3号门市出卖给庄某某,并用房款偿还汪某的欠款。2019年8月6日,墨尔根嘉园14号楼2号门市备案登记在郝某名下。郝某与某达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某达公司为郝某出具收据,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4,500元,但郝某没有向某达公司交过房款。2020年4月28日,郝某办理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2020年7月20日,郝某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达公司、汪某赔偿给郝某所购墨尔根嘉园14号楼2号门市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费650000元。嫩江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郝某的诉讼请求。后郝某申请再审,黑河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郝某的再审申请。

“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积极回应当事人实质诉求

2021年7月28日,申请人郝某因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定向嫩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考虑到申请人郝某几年来多次申诉、*访上**,同时案涉当事人涉及民营企业,嫩江市检察院决定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确定了由第四检察部主任刘红兰作为承办检察官等5人组成的检察官办案组,办案组承办该案后,作了大量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围绕“郝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是该案的责任主体、汪某在与郝某签订“以房抵工程款”时是否明知案涉房屋已被网签,案涉房屋历次网签情况、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情况”等问题,先后到该市不动产中心、房产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房局等部门调查核实,调取了案涉房屋网签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嫩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历史遗留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书证,通过询问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以及汪某、郝某等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经审查认定,案涉房屋确实存在网签至他人名下的客观事实,汪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给郝某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郝某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但郝某以请求房屋差价款为由提起诉讼并无法律依据。嫩江市人民法院以郝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郝某也没有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过购房款,郝某要求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房屋差价款,并承担差价款及欠款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驳回郝某诉讼请求并无不当。但了解到郝某的实质诉求是得到赔偿,考虑到若单纯的就案办案,向郝某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仍得不到实质解决,即使支持郝某提起违约赔偿之诉,案件仍可能需要经历一审、二审等多个诉讼阶段,造成当事人诉累,促成双方和解更有利于及时实现郝某的实质诉求。

“公开听证+多元调解”8年民事争议最终实质性化解

嫩江市检察院秉承对办理的每一起诉讼监督案件都应当有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的意识,认真审查该案有无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的可能,避免满足于程序性结案的倾向。案件办理过程中, 办案组成员先后5次与郝某面对面沟通,通过释法说理促其放弃超出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诉求;与汪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座谈,听取意见并强调企业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对案涉房屋网签给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责任,双方和解更有利于尽快解决矛盾纠纷,促进企业长远稳定发展。

为确保听证能够达到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切实解决民事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2021年10月21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特别邀请了有近40余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有30多年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有10余年心理咨询经验的政协委员参加听证,并特别邀请了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值班律师参加听证。

同时为确保听证取得预期化解矛盾的效果,在召开听证前嫩江市检察院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机制,联合嫩江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和解预案。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和各方积极参与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当日,郝某向检察机关提交撤回监督申请,嫩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持续8年的民事争议最终化解。(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