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 (清新区救人)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540万例,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贫困率达到57.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精神病患者中的特殊群体,存在疾病治疗周期长,治疗难度大,病情易反复,医疗费用高,家庭管理困难等问题。

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精神病救助案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落实清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达到有效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目的,清新特制定0-2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药物治疗救治经费补助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清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危险性评估为0-2级,其直系亲属与当地镇政府综治办已签订监护协议,且自愿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及各卫生院进行门诊治疗的患者。

二、补助标准

每名患者每月可享受100元精神类药物的服药补助。

三、补助流程

(一)在清新区参加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前,符合补助条件的患者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必须出示社保卡,诊疗所产生的费用,减除特殊门诊所规定的报销额后,费用少于100元的,由监护人签名确认减免服药补助的实际金额;费用多于100元的,由监护人签名确认减免100元服药补助,多出部分由监护人自行支付。

(二)在清新区参加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后,将由各卫生院取得执业资格的精神科医生发放精神类药物,患者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出示社保卡,诊疗所产生的费用,减除特殊门诊所规定的报销额后,费用少于100元的,由监护人签名确认减免服药补助的实际金额;费用多于100元的,由监护人签名确认减免100元服药补助,多出部分由监护人自行支付。

四、补助结算

(一)在清新区参加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前,由区卫生计生局每季度对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的就诊名单进行核实,核实后送区综治办审核,区综治办核定后交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诊费用划拨到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在清新区参加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开展发放药物后,由各镇综治办每季度对各卫生院提供的就诊名单进行核实,核实后由各镇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诊费用划拨到各卫生院。

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精神病救助案例

而为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避免患者家庭因病致贫,清新区特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送治经费补助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清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经当地卫生院评估,有肇事肇祸行为倾向,确需送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三无”流浪乞讨人员中需要送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二、补助标准

  • 清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例每年给予6000元救治经费补助;
  • “三无”流浪乞讨人员中需要送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例每年给予20000元救治经费。

三、补助流程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当地卫生院评估,有肇事肇祸行为倾向,确需送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的,由其监护人(亲属)或当地镇、公安机关送治。

  • 区财政每例患者给予6000元救治经费补助,扣除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和(或)区民政局大病医疗救助外,不足部分住院费用由家属缴纳;
  • “三无”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镇、综治、公安机关等部门送治,区财政每例患者给予20000元救治经费;
  • 同时,送治补助按每例500元标准,给予护送人员专项补助。

四、补助结算

区卫生计生局每季度对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的住院名单进行核实,核实后送区综治办审核,区综治办核定后交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补助划拨到市第三人民医院。

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李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