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陈楠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被告即时履行赔偿款70000元,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长期受雇于被告赵某某,为其店里客户安装空调。2022年5月30日,周某受赵某某派遣在三原某小区为住户安装空调时,从空中坠落,送至三原县医院进行治疗。出院时被诊断为多次多发性腰椎骨折,跟骨、跖骨骨折,耻骨联合骨折,髋臼骨折。三根肋骨骨折,足裂伤。住院期间周某共花费住院费计49862.5元,赵某某给付医疗费8000元,周某实际负担42452.5元,就剩余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无果。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陈楠法官于庭前多次与双方沟通,得知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互不让步。陈楠法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的情绪从情理上均表示理解,分别站在原、被告双方的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减轻彼此的对抗情绪。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和解:被告赵某某自愿赔偿原告周某各项损失共计70000元,并即时完成给付,此事一次性了结,再无争执。

法官说法
劳动者在为他人提供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避免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购买意外保险,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
(来源:三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