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案调查讯问采取的方法 (纪委办案什么情况下可搜查)

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办理案件自身的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需要对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调查人进行搜查取证,包括去相关人员的住处、办公场所等,可以说,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很难见到这些过程,我们只能做一些影视作品中看到办案人员搜查的情形。

纪委办案什么情况下可搜查,监察机关搜查注意事项

那么,在现实中,如果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中,需要搜查取证,要遵守什么法律规定呢?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116-118条给出了答案,做了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五大方面的规定,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第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在办案中实施的搜查、取证工作,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注意,这里是“应当”,而不是“可以”,这就意味着,办案人员在到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调查人的住处、公司、办公场所等调查取证的时候,必须同步进行“录音、录像”。

纪委办案什么情况下可搜查,监察机关搜查注意事项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规定呢?道理显而易见,是为了约束被调查人员的行为,并且做到调查取证过程公平、公正,而且有据可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当然,在旧社会的一些影视作品中,我们常常看到办案的警察等私吞犯罪嫌疑人的物品或钱财,而对搜查、取证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则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这些问题。

第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搜查情况,应当制作《搜查笔录》,而且由调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见证人签名。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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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办案人员在搜查过程中,仅仅是录音录像还不够,还要对搜查情况做出笔录,包括搜查的区域、搜查人员、搜查出的物品、物证及资料等,进行记录。我们从一些影视作品或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出,办案人员搜查违法违纪贪官的住处、办公场所过程中,往往搜查出现金、黄金、名烟名酒、奢侈品等,甚至还有枪支、*药弹**。搜查出的这些物品,都要做出详细的笔录,让家属或见证人签字。

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还规定,对于查获的重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放置、存储位置应当拍照,并在《搜查笔录》中作出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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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在搜查时,应当避免未成年人或者其他不适宜在搜查现场的人在场。这一点,也是人性化的法律规定。对于被调查人而言,可能有未成年的子女或其他人寄居在其家中,如果对其住所进行搜查的时候,应避免未成年人看到搜查过程,避免给其留下心理阴影,这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

第四,搜查人员应当服从指挥、文明执法,不得擅自变更搜查对象和扩大搜查范围。搜查的具体时间、方法,在实施前应当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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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啥专门强调文明执法、不得擅自改变搜查对象和搜查范围呢?比如,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调查人的邻居、亲属的住所,除非已经被批准列入搜查范围,否则,办案人员不能随意扩大。这样规定,也是对办案人员的一种约束,防止其滥用职权,防止他们在执法中违法。

第五,在搜查过程中查封、扣押财物和文件的,按照查封、扣押的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对查封、扣压的贵重物品、钱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如扣压的现金、首饰、名贵字画、贵金属、古董、收藏品等,更是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否则,可能产生新的腐败问题或违法违纪行为。

对此法律规定,你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