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性病罪判决案例 (故意传播性病罪案例)

艾滋病是一种可通过*行为性**传播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具有潜伏期长、隐蔽性强、临床表现多样化等特点,难以根治,易致人死亡。其主要传播方式以性传播为主,占95%以上。

故意传播性病罪司法解释,恶意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明知身患艾滋病

却还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不仅会危害他人身体健康

还涉嫌犯传播性病罪

故意传播性病罪司法解释,恶意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近年来,恶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例时有曝光,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案例。

【案例】

2019年11月18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一起传播性病案,被告人潘某以 犯传播性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早在2014年,潘某已确诊患有艾滋病(HIV-1抗体阳性),2019年8月,潘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在进行卖淫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卖淫,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传播性病罪。案件经审理查明后,八步区法院依法对潘某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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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传播艾滋病等性病会构成这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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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非法采集、供应、制作、出*血卖**液的人可能构成非法组织*血卖**罪等

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血卖**罪;强迫*血卖**罪】 非法组织他人出*血卖**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力暴**、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血卖**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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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无预防艾滋病的有效疫苗,因此最重要的是采取预防措施,希望小伙伴们都能洁身自爱,不卖淫嫖娼、避免婚外*行为性**,拒绝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不要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