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被截留举报电话 (征地补偿款被村民截留了怎么办)

■本文作者:郑宏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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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口粮田”是农民朋友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如果这部分土地被征收,“口粮田”就相当于被一次性“卖出去”了。所以,这次的*地征**补偿款对被*地征**的农民十分重要。此时,当征收方把*地征**补偿款打到村委会,但集体经济组织打算把补偿款截留了不发放,还打算大家开会分掉,显然对被*地征**的农民朋友非常不公平!

那么,当遇到村委会截留自家承包地的*地征**补偿款时候,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吗?还是可以依法维权呢?如果能依法维权,真的能要回来吗?

在这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将结合一个咨询案例,为大家讲解土地补偿款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截留后,老百姓依法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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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

王先生的“口粮田”于1992年进行了承包登记,到了2019年年底,该片土地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委会的人员来量过地,面积也对,王先生就认可了。

不久之后,村里发通知让大家去领取青苗费和人员安置费,但就是不给土地补偿款。因为*地征**登记时候是冬天,地里基本没什么青苗,所以也没什么青苗费。每个村民能够领取的人员安置补助也比较少。于是,王先生到村委会要求发放土地补偿款。

村委会的干部说,土地补偿款已经拨到了村小组,由村小组进行决定。但是,在王先生的村小组里,此次*地征**只涉及王先生一家。村小组的组长就是不给王先生,并打算把这个土地补偿款全部变成组里公共款。但同组村民却认为该款项应归王先生所有。

王先生的“口粮田”被征收没了,村小组还截留着自家的土地补偿款,王先生越想越生气,就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律师办案思路

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来看,王先生并不是因“补偿费数额”与其他成员发生矛盾,而是根本没有拿到补偿款,属于款项的分配纠纷。对于王先生的这种情况,可以适用该司法解释的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诉讼过程

本案尚处于受理咨询阶段,还未进入诉讼程序,故不予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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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贴心提醒

实践中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收,意味着失去了谋生的来源,此时征收补偿款是否到位就显得非常重要。很多情况下,一些农民并不知道自己享有获得补偿款的权利,也没有积极争取这笔款项,就会出现本案中王先生的遭遇。而当村小组截留了自己的补偿款,我们又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维权呢?

首先,可以申请村务公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地征**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要求村委会公开村民大会讨论经过、内容,以证实制定分配方案流程的合法性。

其次,如果是村小组组长或村委会领导以个人名义截留了这笔款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请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以上行为进行监督。

最后,如果因*地征**补偿费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看似简单,实际操作中十分具有专业性。但“法理不外乎人情”,如果老百姓自己感觉十分不公平的事情发生了,那这个事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因此,如果老百姓遇到的土地征收补偿不合法不合理时,要赶快咨询具有丰富经验专业的行政法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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