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定免费用电额度超出付费,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清洁费,打印文件需扫码付钱……。企业转嫁经营成本的行为频频被曝出,如让员工支付电费、宽带费、办公场地租金等。法官及律师指出,此类行为实质是将经营成本、商业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属于克扣工资,劳动者应拿起法律*器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员工工资中扣除经营用电费用,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涉及公司要求员工分摊办公室超额电费的劳动争议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赚的钱能不能平分”“这叫花自己的钱在公司上班”……不少网友对涉事公司这一行为直呼“太奇葩”。而劳动监管部门的调查则显示,这种“让员工分摊办公费用”的做法,还不是个例。近年来,用人单位让员工支付电费、办公场地租金、管理费等行为频频被曝出。无论是公务单位还是民营企业,我们都知道的是,既然是办公的地方,既然是经营的场所,一定会产生办公的费用,这是不能避免的。比如,要使用灯光照明,要使用复印纸张,要使用冷暖空调,要使用网络空间等等,而这一切都是单位必须提供的,这是让职工办公所必须的。没有了这些办公的物资,让职工如何办公?
当然,作为私营企业,需要考虑办公的成本。但是可以倡导节约,实现“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比如可以控制纸张的使用,鼓励使用反正面。比如,可以禁止光线好的时候不使用照明设备;比如,可以控制空调的温度;比如,还可以奖励一下“带头节约办公的职工”。降低办公的费用,也符合环境节约友好社会的建设方向。但是,不能理解的是将办公费用分摊到职工的头上。正如职工们所言:我们出来打工是为了赚钱养家的,不是为了给企业承担经营风险的。企业多赚钱的时候是不是也要多分给职工?
更本质的问题则在于,“职工分摊办公费用”是不折不扣的违法,是不折不扣的压榨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劳动者提供劳动,领取相应的报酬,无论其付出的劳动能否产生相应的收益,单位都应当支付报酬。“职工分摊办公费用”说白了还是一些企业的管理制度太嚣张了,让“企业家规”践踏了“国家法律”。
“让员工分摊办公费用”,咋能想一出是一出?霸道的企业不能惯着!正如一位法官义正辞严指出的那样:此类行为实质是将经营成本、商业风险转嫁给劳动者,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获取权,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