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领域
典型违规案例分析(四)
串换收费
一
主要表现
不执行原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器械或服务设施的支付名称及价格标准,或无收费标准的项目,但将其串换为医保目录内名称和价格标准结算;将医保目录外或医保丙类的项目,串换为医保甲类、乙类项目结算,或套用高标准收费;部分手术、检查,新设备项目未获得有关部门审批且无收费标准,但套用医保诊疗服务项目收费。
二
实际案例
01
疼痛科神经阻滞治疗
套神经阻滞麻醉收费
违规点及原因: 神经阻滞治疗和神经阻滞麻醉,看似名称相似,实施路径也有相似,但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名称来区分的话,神经阻滞治疗为神经系统的临床治疗,而神经阻滞麻醉则在手术治疗的麻醉中。按部分地市价格来区分,神经阻滞治疗为55元,神经阻滞麻醉为280元。按照收费科室来区分,神经阻滞治疗为临床科室收取,神经阻滞麻醉则需要麻醉科来收取。
出现该问题多为医疗机构管理流程问题,科室可自行设置、收取、上传收费项目,亦未经医院医保科室或价格科室审核,收费科室以模糊名称找价格高者的,未注意服务价格中的章节名称,或者外出开会时听同行如何收取便一学了之。
02
小针刀治疗按穴位数量收费
违规点及原因: 中医医嘱下达或者治疗时,讲究按穴位,而医疗服务价格计价单位为每部位,很多医师都会将穴位认为部位,按照穴位数量收取,造成收费数量变高。
03
将检验项目中非干化学法
串换为干化学法收费
违规点及原因: 检验项目干化学法收费较多,引起数据预警,实地检查检验科室时,并无或库存使用量较少的干化学法检验试剂,多为酶化学法检测,但收取的费用为干化学法。如:血清总蛋白测定(干化学法)、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干化学法)、涉及数量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干化学法)、血清肌酸激酶测定(干化学法)、血清甘油三酯测定(干化学法)等。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