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创作大赛#我是善执,专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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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被纳入失信后,首先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来说不得有以下九种行为:
(一)乘*交坐**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院还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会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所以被纳失信后办理*款贷**是不可能的了。
法院还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布,记得某家法院在本地上映的“大片”开头或结束后公布,成为电影“彩蛋”。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还会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还会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总而言之,随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面临的将会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