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基本制度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前段时间,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成为网上争论的热点。

1.中国的制度
很多人认为中国没有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其实这是错误的。
中国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干部必须申报个人及配偶的财产,以及配偶、子女的任职情况,但公众不能查询。
2.美国、新加坡、越南的制度
目前,世界上193个国家和地区当中,已经有138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但规定各不相同。
新加坡要求所有公务员申报包括配偶、子女的财产和投资状况;但公众不可查询。
美国要求年收入5万美元以上公务员必须申报个人财产,包括接受的捐献、投资等。除去总统、副总统、行政法院法官等政府高级官员和雇员要遵守公开申报的程序外,其余主要是秘密申报,也就是不向大众公开!
越南规定所有副科级以上的公务员,必须申报个人或家人财产,不向公众公开。
3.港澳台的制度
香港地区则按公职人员的职位职务加以区分成两个层次分别做要求。由第1层职位的人员作出的申报中,只有某些财务利益可供公众查阅。第1层职位的人员申报的其他资料,以及第2层职位的人员作出的申报,均不供民众查阅载录。
澳门几乎所有的公职人员都需要进行财产申报,甚至规定了非编制内但却属于公共职位的某些公职人员需要申报。规定了所有民众在法定条件下,按相关规定程序有权取阅申报材料,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台湾规定特定级别和特定职务(*官高**)的公职人员(法官、检察官、税务人员等)才需要申报财产。相关申报材料应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告。
4.中国公务员财务公开的建议
公务员财务公开,应该在保护公务员的隐私权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之间进行平衡。我的建议是分步走。
第一步:不扩大申报范围,但处级以上的申报材料应该上网公开;
第二步: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核查制度;
第三步:申报和公开范围扩大到特殊岗位,如法官、检察官、纪委、税务官等。
第四步:全部申报,处级以上职务和特殊岗位的公务员财产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