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已经成为威胁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病因之一。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凯介绍,符合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纳入到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0%。

政策举措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在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卫健委、吉林省药监局等部门支持下,出台了吉林省《关于做好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立足基本保障,
降低“两病”患者基本医疗负担
吉林省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纳入到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0%;将符合条件的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患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400元,报销比例为60%,并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在用药上,按照吉林省现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化招标采购中选药品。就诊机构为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或具备“两病”诊疗能力的临床医生,可在机构内根据患者健康评价结果做出诊断,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两病”的分级诊疗工作。

第二,加强配套管理,
保障“两病”用药政策平稳运行
一是对“两病”用药,按照通用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选药、引导患者合理用药。
二是要按照吉林省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结合吉林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患者用药情况以及基层药物配备等情况,适时调整“两病”门诊用药范围。
三是根据“两病”特点,要求各统筹地区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种制度并行、相关待遇衔接”的原则,在签约家庭医生所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同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门诊统筹制度的政策衔接。
第三,维护基金安全,
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行为
我们将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对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的待遇,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对医保领域的欺诈骗保行为积极进行举报。
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
相关人员作出了详细解答
下阶段,将采取哪些措施提升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两病”诊疗能力?
一要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联体建设,力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县域内可获得与大医院同质化的诊疗服务。将医联体建设作为推动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在省级层面,抓好五大医联体建设,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等5家省内实力最强的综合型医院为医联体牵头医院,与42个县(市)医院和长白山管委会医院组建医联体。每家上级医院与1-2个地区的8-9家县级医院建立稳定的医联体关系,通过大型医院对县级医院的指导,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力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县域内得到与大医院同质化的治疗。
二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坚持医防融合,落实好“两病”规范管理工作。根据高血压、糖尿病的疾病特点,吉林省文件明确,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的门诊保障机制工作原则上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将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将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关口前移。
一是加强基层医防融合工作。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纳入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评估、分类管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模式,推动“上下分开”。积极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合理用药,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
二是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基层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深入实施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在线培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管、村用”等用人模式,多渠道补充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的诊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慢性病管理质量。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作用,强化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符合条件的糖尿病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内,并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具体内容为?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特点具有单次费用比较稳定、治疗持续较长、总体医疗费用负担较重这样几个特点。如果发生在困难人群上,还有可能因为费用问题将小病拖成大病的情况存在。将“两病”门诊保障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可以更好的促进患者在患病初期得到及时的治疗。同时,“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也符合分级诊疗的政策精神。
此次出台政策,将(饮食控制无效,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的糖尿病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内,主要考虑糖尿病合并症其医疗费用较重,如果符合医保门诊慢病准入条件,患者本人每年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可达到3100元,即门诊慢病报销额度2400元,再叠加门诊统筹额度报销700元。这样的政策设定,既考虑了不同群体的负担程度,又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
在相关配套管理政策方面,还有哪些相应措施可确保城乡居民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待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前动员部署。吉林省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工作,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待遇如期落实,我们提前动员部署,倒计时同步安排好各项工作。同步推进了“4+7”试点扩围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吉林省25个中选药品集中挂网、建立配送关系,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降价工作,确保能够及早享受到包括部分高血压用药在内的中选药品降价带给群众的政策红利。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完善政策举措。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就“两病”政策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细致测算,收集分析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历史数据,根据摸底预估的“两病”患者就诊人群规模、用药品种、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等,评估基金风险,合理设定了相应的保障水平。
三是做好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涉及工作经费、诊疗规范、门诊长处方管理、药品生产流通等多项内容。在政策实施过程。
对“两病”用药,要按照通用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选药、引导患者合理用药。有何具体政策?
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支付“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的基准和政策依据。支付标准制定坚持“保障基本”及“分类分批实施”的原则,主要通过基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所列通用名、剂型并区分不同规格制定统一支付标准或提高“价高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等方式,引导医疗机构、患者选用性价比适宜的药品。
一是对于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独家药品,根据谈判协议确定的剂型和规格作为全省统一的支付标准。目录内谈判药品在协议期内有仿制药上市的,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重新确定支付标准。
二是对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范围药品。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范围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48号)要求执行。主要内容是:对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不变;对未中选的“价高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增加10%,以引导患者和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
三是对“两病”用药中其他品种,将暂按其市场销售价格执行;后续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及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情况,适时制定、发布并执行。
文章来源:转载·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彤彤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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