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录入退税系统时提示无效。
本视频由隔壁老王制作。报关单上显示的商品编码为10位(2018年8月1日起止2019年1月31日之间报关的显示13位,自2019年2月1日起又改回10位)。做退税时按如下规则录入:
·(1)直接录入前8位。

·(2)如果录入前8位提示编码无效则再录完整的10位编码。
在录入10位后还提示无此商品码的有两种原因:
·一是该商品码为非基本商品码,需要在10位商品码后添加1或2来调用该商品码下的基本商品码(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查询出该商品码),然后根据商品属性判断哪个基本商品码是该商品。

如果是使用离线版的可以直接点开商品编码下拉菜单进行选择,导入曝光单的可以在曝光单数据处理快点批量处理来选择有效商品代码。在线版的在数据检查时会提示点操作进行处理,企业可根据出口商品的属性判断适用哪个基本码。

·二是该商品码调整了,那么需要通过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逻辑条件设置为任意匹配模糊查询出该商品码调整后的新商品码,然后填写《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把旧商品码跟新商品码做下关联即可使用报关单上的旧商品码录入退税。

对于报关单显示的商品编码与退税生贸系统中显示的不一致时,如果前8位是一致的,但最后两位不一致时,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填写调整表的。一般十位数编码大部分涉及到农用产品以及化工产品,税率为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