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不假唱协议”当做了“二麻子的膏药”

莫将“不假唱协议”当做了“二麻子的膏药”

行业约束也好,个人自律也罢,不得不说“协议”是个好东西。比如,教师行业不搞有偿补课协议;公职行业八小时之外协议;商业诚信协议;演艺行业不假唱协议……

据11月17日新浪娱乐,歌手龚琳娜在微博晒出一张签过名的协议照片,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签“不假唱不假奏协议”。并感慨道:假唱终于要受法律制约了,好事啊,纪念一下。

莫将“不假唱协议”当做了“二麻子的膏药”

对此,笔者的观点是,莫将“不假唱协议”当做了“二麻子的膏药”。

为什么要这样比喻?据说,过去有一位跑江湖卖膏药的人叫二麻子,一次他的膏药熬嫩了,也就是稀了点,患者贴上后,第二天膏药离开了原来的位置,自己爬了,于是便去找二麻子说明情况。二麻子何许人?跑江湖的,哪能承认自己框子里有烂桃,于是便告诉患者,它那是在找病。此话一出,不仅变不利为有利,而且他的膏药更神了。其实明白人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二麻子的膏药找病”便流传了下来。这和好好的皮肉找膏药贴是两码事。

莫将“不假唱协议”当做了“二麻子的膏药”

和二麻子的膏药不会找病一样,不假唱协议不是神符,同样也不会“找病”,就像沙家浜中胡传魁的队伍,虽然旗子上写的是“忠义救国军”,头顶国民*党**的帽徽,但照样当汉奸。这就说明,不要看一个人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因为说和做不一致的人大有人在。

“假唱终于要受法律制约了”,这和签不签协议没有关系,难道不签协议就可以假唱,法律只制裁签协议的人?

莫将“不假唱协议”当做了“二麻子的膏药”

其实不假唱协议,只不过是一朵“守正戒淫花”,只起到打打眼角提醒的作用,若跳井耳朵是挡不住的。最要紧的还是要加大监督,严厉制裁,一旦发现绝不姑息,如此方能以儆效尤,树正气立新风。

莫将“不假唱协议”当做了“二麻子的膏药”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假不假唱与俺关系不大,第一俺囊中羞涩进不了剧院,到不了第一演唱现场,反而对抖音快手对口型情有独钟,不知道还真以为就是原唱,哄着不哭,照样乐颠乐颠的。只是对那些花钱买了票的人来说,假唱就相当于买了假货,属于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