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土地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用土地证40年到期怎么办)

烟台开发区土地证到期怎么续,土地证到期后遇拆迁会赔偿吗

工业用地土地证到期后,怎么办?

文:朱洪辉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

本视频主要讲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土地证的使用年限是50年、

在老的土地证、和新的不动产权证上、

都有记载土地证终止年限。

最近有很多的网友问这个问题,

今天单独做一个视频来解答一下,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啊!

第一、地主提出续期申请,获得批准通过的。

工业用地出让合同上的约定年限届满后、

地主需要继续使用工业用地的、

应当在工业用地土地证终止年限之前、

提前一年,

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资规局)、

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

属地资规局应当,予以批准续期。

资规局同意续期的、

地主应当依法办理、

出让、或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

重新签订出让、或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支付土地出让金、或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地主提出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

地主申请续期、

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

地主应当交回土地使用权证、

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资规局对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地主相应货币补偿。

这里举例说明一下啊!

我们浙江省的补偿标准:

地上有证建筑面积、和无证建筑面积都是有征收补偿款的,

但是有证建筑面积,比无证建筑面积补偿金额要多、还有装修费、搬迁费等方面的补偿款。

不过,不同的省、同省不同市、同市不同县、同县不同镇、征收补偿金额,应该是有差别的。

第三、 地主未提出,申请续期的!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

地主未提出续期的、

地主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

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属地资规局无偿收回、

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由资规局无偿收回。

地主应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施设施能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

如果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资规局可要求地主:

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恢复场地平整。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我直播间咨询啊!

以下是本文的视频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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