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沙盘和现实不一样可以索赔吗 (开发商沙盘严重不符欺诈购房者)

买房时沙盘图和交房不一样怎么办,买房宣传沙盘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

沙盘看上去挺美,交楼实况却大相径庭。此类情况在房地产市场上已经屡见不鲜。

遇到这种事,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向开发商索赔,能否如愿呢?许多购房者都心存顾虑。

长沙的杨女士用自己的经历给购房者们打了一剂“强心针”,只要证据齐全,维权有望成功!

沙盘称心如意,实况出人意料

2019年,杨女士通过HD售楼部项目沙盘及工作人员介绍,了解到了HD文化旅游城商品房开发项目。在HD公司销售人员陈某多次向其发送项目沙盘图后,杨女士感到符合其心意,决定认购该项目商品房一套,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支付定金、首付款。

2020年,杨女士前往该项目处查看房屋进展,发现该栋房屋整体被架高5米,且旁边是地埋式垃圾站,与原沙盘以及陈某介绍的信息严重不符,且经其了解,该房屋出售时,陈某已经知晓该栋楼的具体情况,但陈某为了销售房屋,隐瞒了这一情况。杨女士非常不满,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判令HD公司返还定金、首付款及相应利息。

HD公司认为该公司在认购协议订立或履行的过程中并不存在欺诈的情形,拒绝赔付。

证据有力,法院支持购房者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否应该予以撤销。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原告与被告销售人员陈某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对购房的相关要求交换了意见,原告希望购买无架空层的一楼,而陈某多次向原告发送长沙恒大文化旅游城的项目沙盘图,均显示没有架空层。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到庭陈述,以及原告提交并经庭审质证的认购协议、付款凭证、微信记录、视频介绍等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予以确认。

被告的宣传不实,造成原告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了《认购协议》,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原告要求撤销其与被告签订的《认购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定金、首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于原告主张返还定金和首付款,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由此判决:

一、撤销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

二、被告返还购房定金、首付款,并支付利息。

重合同,重证据

市场经济讲究信用为本,开发商照理来说应当确保商品房宣传彩页、楼书、沙盘模型、广告等宣传资料与所公示图纸内容一致,然而,一些开发商往往视信用为无物,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的事情不胜枚举。

尽管杨女士维权成功,但是购房者仍不能大意,在遇到沙盘与实况“货不对板”的时候,要注意研究合同,搜集证据。

房质网认为,购房者要以购房合同为准,用证据说话。因为沙盘只是展示大概样式,不能说明问题。尤其是许多合同中都会加上这样一条:宣传彩页、沙盘仅供参考,一切以合同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可知,楼书、沙盘模型、广告等宣传资料并非一定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且必然具有法律效力。沙盘等宣传内容能否成为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主要看该宣传是否对规范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以及是否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因此,购房者还是要搜集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比如,研究工程规划图和房屋设计图纸,如果开发商没有遵守图纸施工,购房者便可以增加维权成功的几率。

友情提示:在房地产预售阶段,开发商往往采用种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给出种种承诺,然而,实际交付却并非如此。许多购房者为此上当受骗,维权也是举步维艰。开发商不讲诚信,购房者怎样才能够成功维权?欢迎大家评论留言,献计献策。如果您遇到了此类难题,可以向房质网咨询求助。房质网是全国首家商品房投诉调解服务平台,团队成员皆为房地产、法律、媒体行业资深从业者,专注协助商品房业主维权、纠纷调解、业委会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