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司会计出纳一人兼任 (会计兼出纳违法)

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吗,会计兼出纳违法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早已明确!

01“中学会计挪用2500万买理财获利6000”登上微博热搜

近日,江苏省常州金坛一中学的出纳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

据当地法院透露,2010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徐某在担任常州市金坛区某中学出纳会计期间,利用其收取、保管、上缴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的职务便利,先将上述费用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之后多次挪用这些费用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挪用金额共计25518572.08元,徐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6464.49元。

公诉内容显示,徐某多次挪用公款购买“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

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吗,会计兼出纳违法

例如2013年2月,徐某将收取的2013年春学期学杂费存入自己账户,之后从中挪用189万余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39.77元。2014年8月至9月,将其收取的2014年秋学期学杂费从中挪用119万余元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11.1元。

此事件一出不少网友惊呼:

还以为是6000万呢

用公司的钱炒股票,事后还回去也要被起诉

还带这么玩的,会计出纳1个人可以完成?

接下来咱们就来解答一下这个两个问题。

02出纳和会计,为什么不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大家要先明确好会计和出纳各自的职责:会计工作主要围绕“账”,出纳工作主要围绕“钱”。

出纳一般负责直接与资金收付有关的事务,会计负责账务处理。二者职责不能兼容。

出纳与会计相互依赖,出纳在公司财务部里算是最为基础的岗位,相当于公司对外的服务窗口,跑银行、跑税务局、管钱,员工报销、支出记账、票据整理都需要出纳完成。而会计要根据出纳的工作进行分析、核算、监督、管理。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出纳和会计是一个人出现什么情况。

账上有现金留存,他可以年初把钱取出来自用或外借,如果运气好,年底可能把钱填补回来,如果运气不好他还不上了,那公司跟着倒霉,把人抓了也没用,钱没了。

公司有费用报销,他可以自己做报销单自己核自己付,老板签名很容易做,小额费用一般人不会在意,但积累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公司往来有回款,收现金他可以不入账,收银承他可以自己去贴现,哪怕是通过银行回款,胆子大的也可以不入账自取。

以上这些情况无疑是在挑战人性,一个再老实的人,也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千万不要给他起别样心思的机会!

因此做会计就不能兼出纳,同样做出纳就不能兼会计,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就是这个道理。

03 挪用公司资金,事后还回去也构成违法吗?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来明确: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而言之,大家千万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里,一定要守住本心,不要尝试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