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疗教育制度的历史性变迁
1959年,厚生大臣官房企划室成立了以“关于医学康复的现状和对策”为课题的研究会,并在此分析了医学康复治疗的现状;1962年提交了包含康复治疗设施整备计划专业技术的培养计划等提案的中间报告书。1963年3月,医疗制度调查会向厚生大臣提交了“关于医疗制度整体改善的基本方案的答复”;同年5月,在日本开设了第一所针对理疗士、作业疗法士的专门教育机构--国立疗养所东京医院附属康复学院。1965年6月29日,颁布了法律137号《理疗士及作业疗法士法》,内容规定了专业的定义、执照、国家考试、应试资格、业务规定、考试委员以及处罚规定等,并于1966年按照规定实施了培养机构指定规则。之后,围绕培养教育,提出了一些相关答复和建言。1970年,医疗相关人员审议会、理疗士、作业疗法士等部会向厚生、文部两大臣提交了意见书,意见书中希望根据学校教育法将两个专门职业的教育委托给大学教育。并且在1977年,日本学术会议提出了“关于康复治疗的教育、研究体制”的建言,强烈要求进行四年制大学教育。然而由于当时教育、指导人员数量有限难以确保,所以决定三年制短期大学(专科)教育开始。因此,1979年金泽大学开设了医疗技术短期大学部。由此,文部省开始了首次的专科学校教育,这也是基于传统专科学校制度的专科学校教育。之后,6所拥有医学部的国立大学开设了理学、作业疗法学科。

在政策方面,随着人口的高龄化,老年人医疗的充实程度与否成为了社会问题。日本政府1991年制定了“老年人保健福利推进10年计划”,即黄金计划,为了进一步提升康复专业人员实施该政策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术,1992年广岛大学诞生了第一个4年制医学部保健学科。1993年札幌医科大学开设了保健医疗学部,开始进行学部教育。1996年,广岛大学在其学年完成后开设了研究生院。


广岛大学
课程体系(指定规则)的变迁
影响理疗士教育质量的是教学计划的内容和实践操作所必需的教育环境。根据当初(1966年)所指定的规则,授课时间为3,300小时,其中基础科目120小时,基础医学540小时,临床医学420小时。如按照大学的标准计算学分,就会产生141个学分的庞大时间数目。教育期为三年。而且,当时的几乎所有的训练学校的授课时间大幅调至令人惊讶的3800小时。1972年,修改了基于填鸭式的教育姿态,力图充实选修科目和基础科目。另一方面,这也是为面向短期大学设立的2,700小时的教学计划而制定的目标。但是,当时厚生大臣指定的全国30所学校的教学计划的平均小时数达到3,757小时,远远超过了2,700小时的近40%。而且,有7所学校教育的合计时间超过4,000小时,达到了4年制大学的程度。短期大学根据学校教育法的设置标准,义务学习93个学分以上。但是,关于一年的授课次数,原则上是35周210天,因此无法设置为超过4,000小时的教学计划。尽管如此,1979年从金泽大学开始,之后开设的全国12所医疗技术短期大学的3年间平均授课时间为3,200小时。短期大学的特征是,包含选修课的平均开课科目时间为3,800多小时,与厚生大臣指定的专科学校相比,能够按照学生的个人希望选择科目进行学习。1987年召开了医疗相关人员审议会——理疗士作业疗法师部会课程小委员会,在考虑日本理疗士协会已经讨论的指定规则等的同时,推进了新指导要领的修改工作。其中应该关注的具体内容有:
1)老龄化*会:社**21世纪 每4人中就有1人是老人;
2)疾病构造的变化:癌症、心脏病、脑卒中、老年性痴呆症、残疾人的增加;
3)重视地区医疗、保健、福利、医疗费的高涨、康复思想、实践的发展;
4)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学校、企业的高新技术化的发展、信息化社会的发展;
5)专业职业的扩大、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6)维持、增进健康、预防医学的重要性、趋向压力*会:社**体育、娱乐的繁荣等。
此后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的向前推进高龄者保健福利的10年计划(黄金计划),此计划中也具体的明示了理疗士(作业疗法士)的新作用。1989年6月28日,以厚生省健康政策局局长的名义,向各都道府县知事发出了《关于理疗士、职业疗法师培养机构指导要领的部分修改》通知。其概要如下表所示。


此后,1992年广岛大学开始了4年制大学教育,在1989年的部分修改中,尽管相关团体强烈要求在大学开设教学计划,但仍停留在(当时的)现行框架内的修改之上。继广岛大学之后,全国相继新设4年制大学,自此大学的教育方式再次被提及。此后,康复医疗教育的资质提升、规制放宽以及教育内容弹性化。基于这类观点,1999年提出了以“研究并教授高度专业技术,培养实际工作中以及生活中的能力”为教学大纲,并进行了新设课程。其概要如下所示。
1) 专任教师人数
2) 专职教员的资格
3) 引入学分制,培训机构等的学分互换性
4) 合计93学分
5) 科目名称取消
6) 重新评估教育所需的机器器具
7) 理疗士和作业疗法士教育的互换性
此前规定专任教员数为,临床经验3年以上的2名,5年以上的2名,再加医师1名,但此后最低标准为临床经验5年以上6名。1个学年最多40名,每增加1个学年则需另外增加3名教员。
各领域教育方针如下:
基础领域:科学思考、人与生活;专业基础领域:人体的构造和功能以及身心的发展、疾病和障碍的形成,及恢复过程;专业领域:基础理学疗法学,理学疗法评价学,理学疗法治疗学,地域理学疗法学,临床实习。
在各个领域,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示科目名及其小时数,而是采用了学分制,基础领域、专业基础领域以及专业领域共计93学分。不仅是文部科学省,厚劳省所管辖的培养学校也导入了学分制,两省所管辖的培养学校(短大、大学和专科学校)也具备了学分互换性。对于此前的专科学校毕业生,也可以编入文部科学省所管辖的大学和研究生院。另外,由于不明示科目名,各培训学校可以利用其独特的特征编制来实施教学计划。其他的修改是理疗士和作业疗法士的教育互换性。即拥有职业疗法士(或理疗士)资格的人想要取得理疗士(或职业疗法士)资格时,不仅可以免除已经学习过的科目,且只需要在相当于专业领域的53个学分的基础上,加上选择必修科目的9个学分,获得共计62个学分后就可获得参加国家考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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