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与合肥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第一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客,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维权群。几位之前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员工表示,这家公司出问题了。

这个名为"昆明城家维权群"的微信群,有205个群好友。

不少租客说,他们是进了群才知道,他们交给城家公司的房租,并没有完全交付到房东的手上,并且,还存在房屋高收低租的情况。

租客 小夏:“我是签了一年的合同,他们只给了房东一个月的房租。我们是交了一年的房租。”
记者:“托管公司和房东签多少钱一个月,跟你们又是多少钱?”
租客 小夏:“他们是高价收低价租,他们和房东收是2500元、2600元,租给我们算下来就是2000多块钱。”

不少租客表示,由于房屋托管公司的优惠力度很大,支付超过三个月的租金就可以享受居住优惠,因此很多租客都是交付一年的租金。
租客 小王:“租一月是没有优惠的,但是租半年或者是一年是有优惠的,所谓的优惠就是我给你付八个月的房租,剩下的四个月就是免费给你住的。”

在租客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这家公司位于北京路的办公地点。公司大门紧闭,地上还杂乱的堆放着电脑显示器等办公用品。大楼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公司连物业费和电费都没有交。这几天,还不断有公司的员工要来搬东西。

大楼物管:“他们员工说要来拿东西,我说这些不是你的,是你们公司里的东西,公司的财产不是你们想搬走就搬走的。”
记者:“”员工是哪天来搬的东西的?
大楼物管:“这个星期和上个星期,凌晨一点四十多。”
记者从这家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公司拖欠了员工的工资,他们正求助相关部门,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回欠薪。

托管公司员工:“他们当时拉了一个大群说老板跑路了,工资没发,租金没发,我们知道之后就问老总,老总就没有回消息 。”
从租客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房东与城家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看,合 同中房屋托管公司是以月付的方式,向房东支付每个月的租金。其中约定,房屋托管公司不支付或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天的,或者因房屋托管公司的原因导致托管公司两次以上拖欠各项费用达3000元的,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由于房屋托管公司负责人联系不上, 现在大部分房东只收到房屋托管公司支付的一个月的房租,而租客们已经向托管公司支付超过半年的房租,维权群里部分房东和租客甚至出现了推诿的情况。
租客 小蒋:“因为这个低价吸引了我们,想着把房租的事情搞定了,接下来工作生活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但现在一下子让我们面临这样的事情,真的现在没有办法了, 赶我们出去,我们住的地方都没有 。”

我们查询发现,合肥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第一分公司是在今年7月8日成立,近段时间,外地媒体陆续报道这家公司外省分公司关门的新闻。
那么,这样的一种经营模式,
公司靠什么盈利呢?
还是说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局骗**?
今晚
《以案释法》嘉宾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柳彬
执业领域:善于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不动产纠纷等民商事领域事务的处理。
律师观点
“房东和租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保护,其权益的损害源于托管公司的"高收低租"的恶意行为,故托管公司应对房东和租客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为您解读!

由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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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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