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说过“保费豁免”?快把生僻知识学起来!

保费豁免是真的豁免吗,保费豁免到底好不好

前几日,小编深深地为“保费豁免”所困惑,比如重疾险的轻症豁免,为什么我因为健康问题患病,保险公司反而豁免我的保费?这不是鼓励我们不注意健康吗?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深入解读“保费豁免”。

什么是保费豁免?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上述规定情况时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收入锐减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

“保费豁免”六大注意

1.某些保单的“保费豁免”需要增加总保费

某些保单的“保费豁免”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还是直接出现在主保险的合同条款中,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一般会在总保费的基础上增加5%到10%。

2.要符合“豁免”要求

一般豁免条件有三种,即全残、身故以及重疾。像在少儿险中,因投保人全残而保费豁免的情况就时有出现。但要注意的是,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保费豁免条件。

3.“豁免”和保单同期限

虽然“保费豁免”是一项人性化条款,但它不是终身的。如果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时,“保费豁免”就中止了。

例如保户王先生去年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并取得了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签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书,由于他此前购买的养老险附加“保费豁免”条款,因此他的保单可以免交保费并继续生效。今年他身体逐渐恢复并又重新上岗,便接到了保险公司让他继续交付保费的通知。

由此可见,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并选择“保费豁免”功能前,务必根据需要做出合理选择,切忌先入为主地认为只要丧失劳动能力,便可永远“免单”,以致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豁免”类型不一样

“保费豁免”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存在;

②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绑捆**;

③作为主险合同的条款之一。

5.“豁免”买给谁有讲究

“豁免”买给谁是大有讲究的。综合来讲,豁免利益应该买给保费承担人,也就是交费的那个人,这样更加符合豁免保费的目的。

通常“保费豁免”分为投保人豁免与被保险人豁免。前者指投保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其后应交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如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后者指被保险人自己丧失了劳动能力后,余下未交的保费可以豁免。

6.父母投保“双保险”

在少儿险中,“保费豁免”最具有价值,因为这相当于给保险又加了一份保险。如果作为投保人的家长因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连生活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承担保费了,但是如果购买了附加豁免条款的少儿险,就可以让这份保单继续生效,孩子的保障利益也不受损。

“保费豁免”相当于给保险加了保险杠,使保险最大限度地保障我们的生活。豁免虽好,也不能因此任性,就像我们之前说的,我们希望大家拥有保险,但不希望您用到保险。豁免也是如此,一旦豁免,意味着您的生活发生了变故。平安,才是我们对您最大的祝愿。

文章来源:新快报 | 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