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擦丝器”竟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卖“擦丝器”竟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近段时间,很多卖“擦丝器”的商家郁闷了,"卖个擦丝器,一个萝卜擦子而已,居然也侵权??还被人起诉到法院,这样也能侵权"?

卖“擦丝器”竟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擦丝器不是早就有了吗?怎么还能侵权呢?

仔细看,权利人是以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将商家起诉至法院的。今天我们就来仔细掰扯一下,什么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能否起诉卖家侵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功能设计,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美感。

实际操作中,擦丝器的外观改一下,确实是可以去申请到外观设计专利的。因此,这个擦丝器具有专利的事实是没有争议的。

但是,商家卖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就一定构成侵权,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当然不是。

不用赔偿损失或者少赔偿损失,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专利法》中有合法来源抗辩,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说,卖家如果被起诉后,能够提供进货渠道的证据,说明,卖家不具有侵权的故意,法院虽然判承担侵权责任,但不会判决承担损失的责任,一般只赔偿起诉人合理的诉讼费、交通费。所以,商户不管在卖什么产品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好进货的票据。

第二是专利赔偿损失是填平原则,就是赔偿金额以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来计算的。比如卖家能够证明卖一个擦丝器利润为2元,一共销售量是50个,卖家总利润是100元,那么给权利方造成的损失是比较小的,因此赔偿的金额就不会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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