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则“从明年元旦起协管员可对违停贴告知单”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上吐槽的市民纷纷质疑:协管员是否有执法权,被协管员贴单后是不是一定会受到处罚,以及以后公民举报是否也可作为处罚依据等。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处长刘晓婕,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解答。
协管员是否有执法权?
协管员贴单是取证
一直以来,协管员的职责是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但从明年元旦起,协管员将可以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粘贴告知单。对此,很多市民提出,协管员并没有执法权,这样做并不合适。
针对此问题,刘处长回应称:“协管员粘贴的是告知单,和交警粘贴的非现场执法通知单,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交警的违法通知单录入‘*合六**一系统’后就形成违法记录,需要交纳罚款才能消除。而协管员粘贴的告知单,只是取证,车主是否违法,还需经过所在大队交警的审核,才能确定。所以,协管员并没有执法权,他们只是协助交警进行证据的固定工作。”
刘处长首先举了两个条例说明协管员贴单的合法性。第一、《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4修订版第94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或者经查实的公民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认驾驶人的,依法予以处罚。第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4修订版第10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聘请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经培训合格后,可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协助和配合交通警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刘处长解释称,协管员首先是公民,他们在工作中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即对违法停放行为取证并且向警察报告,这是合法的。其次,协管员可以协助和配合交通警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这也是协管员的职责。
协管员独自取证是否合法?
贴单只是协助交警查处
公安部88号令《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交通协管员上路执勤必须在交通民警带领下进行。昆明协管员独自上路贴单,没有民警的带领, 这种方式合法吗?
刘处长表示,市交警支队各个大队首先对协管员进行了必要、详细、专业的培训,对于违法停车,如果驾驶人在车上,他们进行当场劝告;如果车上无人,他们只是取证和报告,并在左侧车窗上贴告知单,他们的取证行为不是执法行为,是协助和配合交通警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88号令第三条中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作出具体规定。那么,昆明协管员可以贴告知单,是否经过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刘处长说:“在《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4修订版第100条中,已经把‘协助和配合交通警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赋予了各级交警部门,我们按照这一条执行。”
收到告知单是否就会被罚款?
要经过审核才能确定
协管员在禁停路段对违停车辆采用照相或者录像方式采集的证据,是否能都用于处罚?刘处长表示,被粘贴协管员告知单的车辆,不一定会被处罚。
据介绍,从告知单粘贴到处罚需经历以下几个流程:协管员把告知单存根和照片、录像交到所在交警大队,大队指定专门民警进行审核。如果属于违停,将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再录入违法系统,当事人就要接受处罚。在审核环节通不过,就不进行处罚。
刘处长表示,在充分宣传和培训后,协管员粘贴告知单将在昆明标志、标线、设施比较齐全、准确的禁停街道逐步、审慎地展开。
对于被协管员贴单并录入处罚系统的记录,当事人在接受处理后,觉得不合理的,可以向支队法制处申请复议,也可到法院起诉。
公民能否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将考虑建举报平台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4修订版第9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或者经查实的公民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认驾驶人的,依法予以处罚。那么,公民是否可向交警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呢?
刘处长表示,下一步也考虑建立上传平台给公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贴单处罚流程
A
协管员对违停车辆粘贴告知单
把告知单存根和照片、录像交到所在交警大队
大队指定专门民警进行审核
如果属于违停,将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再录入违法系统
当事人接受处罚
B
审核环节通不过,不进行处罚(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黄朝红)
10问协管贴单
1
问:按照国家《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单独贴单是否有违规定?
答:在开展执法等行为时,协管只能配合交警开展工作。但此次并不是执法行为,他和公民能做的相同,只是告知和报告。
2
问:有法律人士和市民认为,调查取证本就是执法权重要内容,此举无疑是在“变相执法”。
答:固定证据和对证据进行审核,是交警执法行为。那像公民举报的,也是固定证据吗?协管拍照等都要交由交警,由交警核实以及执法。
3
问:有市民质疑,此项监督都让协管去做,那交警去哪儿了呢?
答:2005年与2015年对比,2005年支队实有警力数1464人,2015年则为1430人,警力人数下降近3%,而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保有量却增长3倍。警力和交通状况的发展明显不成正比。但此次是希望通过协管贴单引导大家共同举报违法现象,不是取代民警执法。以后市民可通过各种网络方式进行举报,这些方式属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改变,和警力等没有必然关系。
4
问:协管贴单,管控面虽然变大,但交警部门还要重重审核。这样会不会反而给交警增加工作量?
答:对市民不会有影响。协管或市民提出的举报,都由交警来行使职权,不管是否繁琐,都欢迎公民举报,形成公民共同监管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5
问:有市民担心协管自身也会存在违规行为,该如何管控?又该如何举报?
答:如果市民遇到这类情况,可以采用手机等摄录功能,将活动过程的违规违法现象记录,交到交警处。若核实确定违法违规,一定会严厉查处。同时,我们也会在工作前加强培训,避免不规范活动。对协管提交的告知单,会进行严格审核甚至实地勘察监督。如果在证据审核阶段发现不属于违停行为,也将不录入管理系统,不会发出短信通知。
6
问:通过此举举报的违停行为处罚是否与交警现场处罚相同?如果市民不接受认定怎么办?
答:只要确定违停,处罚标准均一样。如果市民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支队法制处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持违法决定书,到相应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问:协管贴单有哪些流程?
答:他将首先确定道路是否属于禁停道路,并拍摄禁停标志,同时对违法车辆号牌、车型、颜色取证,然后再把告知单贴在驾驶员方位玻璃上,再将采集信息提交审核。同时,我们会为协管配备记录仪,监督过程,同时也对协管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
8
问:现在会在哪些禁停路段实施呢?
答:将会选择设施设备标线比较完整的道路,逐步开展。
9
问:各条道路情况不同,采集信息是否会出现不准确?
答:不同的地点,证据要求也不同,有些更为复杂的道路,其信息采取也更为复杂。将根据不同道路,分门别类开展。
10
问:《交通协管员劝阻、报告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工作规范》包括哪些内容?是否会要求所有协管都参与?明年1月是否能够执行?
答:将经过专业培训,培训达标的协管才会参与。现在相关细节还在制定中,还要根据道路情况、市民理解程度进行工作,等到准备充分后,才会逐步谨慎运作,不会贸然开展。(春城晚报 记者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