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上学,书中写道:“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总认为煤矿资源是挖不完的。上高中后才知道自然资源也是有穷尽的,心中就开始好奇:如果一家煤矿资源挖完以后,工人该怎么办?后来工作的地方就在矿区,而且打交道的单位全是煤矿,现在就这一问题,将所见所闻分享给大家。
首先说一下人员的安置。煤矿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其次工人分为合同制以及外包制。对于国家的煤矿,煤矿挖完后,会有如下结果:首先是提前安排接替项目,届时可以平稳过渡。对于无按替项目的企业,大致有以下处理办法:1、买断工龄。这个分为国家在职工人买断和合同制买断,你的工作年限越长,给的越多。但是也就失业了,自己找工作去。
合同制的会强制买断,国家在职工人一般都45岁以上,不建议买断,因为那样会给不少钱,但是也就意味着国家不管你工作了。国家在职工人与国家签订劳动合同,国家劳动局管你一辈子工作(注意是工作,但是工作好与坏看你的关系了)
2、就近分配原则:对于国家煤矿来说,往往都是这个集团,那个集团的。如果你们这个煤矿挖没了,就等于破产,然后把你们分配到这个集团的其他煤矿来工作。有可能附近,有可能很远。
3、外包制工人可以随承包方到另一家煤矿。对于私企煤矿则没有买断和就近分配的关系了。破产后工人爱哪哪去了。就目前山西而言,资源整合后基本无私营煤矿了。
其次是老矿井的后续处理。国家规定,矿井废弃一般要*破爆**或者回填,就是按照一定的要求处理。废弃的矿井肯定对地质会产生影响,比如地下说的倒流,很多的地方以前可以挖井吃水,但是只要附近有矿,地下水位就会下降,所以生活用水就困难。
还有比如地震,其实一般的矿井安全性还是比较高的,但是经过常年累月的废弃,地震的话肯定会加重危害,但是因为国家对相应的有规定,一般都会做以下处理。
1、煤炭管理部门撤销开办煤矿企业的批准文件,煤炭、地矿、工商管理部门分别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 照》。
2、将生产建设技术、地质资料收缴煤炭管理部门。
3、火工用品由当地公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统一处理。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井口场地得到平整,矿井生产设备和供电、通讯线路、供水管路全部排除。不留作业人员。矿井财产要妥善处理。
5、主管部门对被关闭矿井检查验收合格后,填报“关井压产报告单”,按隶属关系上报。
6、在省级报纸上发布关闭矿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