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还能起诉吗 (公司破产重组员工上哪里维权)

一纸被迫离职的协议书,员工就失业了!协议书注明清退所有员工,清算所有资产,公司即将进入破产程序。

谁遇到这个事情,第一反应都是跟公司讨要薪水。

在这个过程中将会遇到几个法律问题。第一,公司员工能否就薪水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此,在公司尚未进入破产程序,劳动者可以就工资待遇问题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员工能否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已经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将会如何?实践中,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在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确定之前,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如果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中止。待管理人确定后,可以继续仲裁。亦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个别清偿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第二十三条规定,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即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再对公司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提起诉讼,在破产申请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中止审理。

第三,公司员工是否需要就给付工资事项进行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一般来说,公司员工请求给付工资待遇及补偿金等不需要申报,在对管理人列出清单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公司员工此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是什么诉讼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劳动者关于工资待遇给付事项的请求,已经转化为对债权的确认。因此,再行提起的诉讼属于对债权的确认之诉。